王晓宁
律师
买卖营业执照的法律风险可以简单分为刑事风险和民事风险两类。
刑事风险主要在《刑法》第二百八十条,涉及的罪名包括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罪、印章罪、盗窃、抢夺、毁灭货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和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这四个罪名量刑最高不超过十年有期徒刑。《刑法修正案九》对于本条另增设罚金。从司法实践看,营业执照属于本条规定的国家机关证件。至于立案标准,没有明确规定,但从公开的判决书来看,应当在三份以上才能按照《刑法》第二百八十条入罪,否则应当按照《刑法》第十三条出罪。在不构成刑事立案时,可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因此,一旦存在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的行为,轻则行政拘留及罚款,重则涉嫌刑事犯罪面临牢狱之灾。
下面再分析民事风险。营业执照是公司登记机关依法颁发的用于证明公司主体资格的有效证件。公司作为营利法人,拥有独立的法律人格,可以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在大多数情形,只要掌控营业执照和公章就可以代表公司行使民事权利,例如以公司名义签订合同、对外借款、对外提供担保等等。对于一人有限公司,《公司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个人财产,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从出售营业执照一方来看,如果出售的是一人有限公司营业执照,那很有可能对将来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出售非一人有限公司营业执照,那将在出资限额内对将来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特别是目前我国采用注册资本认缴制,有很多人在设立公司时注册资本远远大于实际需要,根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股东要在未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因此,对于出售营业执照的来说,无法控制购买方滥用公司法人资格,更无法避免购买方将公司账号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与将来的风险相比,出售营业执照所得利益可以忽略不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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