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国民
律师
1. 契税
根据国家规定,房屋买卖要向国家缴纳契税,无论是商品房还是存量房的买卖都要缴纳的。住宅类房屋标准按房款总价的1%-3%交纳契税,具体的比例需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购房者的购房时间、购房单价、购房面积、是否第1次购房等因素来确定;非住宅类房屋按计税参考价的3%交纳。
一般情况下,如果是在深圳的首套房,且面积为90平米或90平米以下的均按1%税率征收,深圳首套且面积在90平米以上的税率为1.5%,家庭购买深圳第2套房的税率都是3%,不分面积。
2. 增值税
- 凡是未满两年的住宅(普通住宅或者非普通住宅),增值税均为计税价格/1.05x5%
- 已满两年的普通住宅,免征增值税
- 已满两年的非普通住宅,增值税为(计税价格-房屋登记价)/1.05x5%
- 企业名下的物业或非住宅类,增值税为(计税价格-房屋登记价)/1.05x5%
3. 附加费
附加费包括了城市维护建设费,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总额为增值税x12%.
4. 个人所得税
- 家庭名下唯一住房且满5年(含5年)的,免征个人所得税
- 核定征收方式:应纳个人所得税=计税价格×1%(或1.5%、3%),深圳市个人住房转让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标准为:普通住房1%,非普通住房或非住宅类房产为1.5%,拍卖房产为3%。
- 核实征收方式:应纳个人所得税=(计税价格-房屋登记价-转让过程中缴纳的税金、合理费用)x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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