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靖
律师
夫妻一方婚前通过按揭贷款购房,取得了房产证,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房屋,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虽然房屋是一方婚前购得,但婚后房屋增值部分以及共同偿还贷款的部分,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当视为共同财产。需要说明的是,共同还贷部分,不论是由一方用个人工资还贷,还是用双方工资还贷,均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当然,如果一方确能证实,其还贷资金来源于个人婚前财产,那么该部分不应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贷款还清后,在房产证上加名字的只要房屋产权人同意就可以加。房产证上加了名字就意味着房屋为夫妻双方共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则配偶也有权要求分割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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