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
公司从无锡搬迁至苏州,老板一直要求我去苏州工作,我一直没同意,最后其它员工都给了补偿金解除劳动关系,而我和老板口头达成周一至周四居家办公,每周五去苏州开会。但是就实行了半个月,老板叫我周一也要去苏州,我就没同意并协商和其它员工一样给补偿金解除劳动关系。但是没谈成。结果老板给我发通知说我连续旷工三天属于严重违纪,按员工手册属于自动离职。我拿着盖着公章的通知含,去劳动仲裁,最终裁决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支付赔偿金。但是公司现在要上诉。理由是公司没有解除劳动关系,并一直为我缴纳社保(没有支付工资并拖欠最后一个月的工资和报销款)现在已经给我交了678三个月的社保,在这期间我多次提出给我办理退工手续好找工作。但是一直不理会我。现在还要上诉,又要耽误很长时间了。请问这期间不办理退工,给我缴纳社保不发工资合理吗?有什么办法能尽快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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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问题:
能不能起诉公司不办理退工手续缴纳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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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25 09: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