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欢欢
律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因劳动者解除劳动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为劳动者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为: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因《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劳动合同无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所以你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完工资在,要求其支付经济补偿金!
可以通过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通过劳动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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