瑜伽馆转让纠纷
a(我)从b和c手中盘下一家瑜伽馆。b和c之间是私下合作关系,是瑜伽馆的原来的老板,也是瑜伽馆的两位主要的老师,他们私下签有长期合作的合同,但之前的营业执照上只写了c一个人的名字。店转让前的一切事宜是有b和a交涉的,转店的合同是a和c签署的。合同上有对于会员这一块的描述是:由a接手后所有的会员服务由a负责,b和c无权干涉。接手前的债务由甲方b和c负责,接手后的债券债务由乙方a负责。一般情况下会员不退款,如有退款则甲乙两方一起与会员协商。
乙方a没有收取甲方b和c一毛钱,b与a在签订合同之前有在微信中写到转让费一共算20万,八万一次性付,另外的算课时费付给他们。如果我自己上课则不用出这个课时费,他们来上课就给他们付课时费。但c与a签订的合同上写的是转让费一共八万八千元一次性付清。
请问1.店内有会员产生退款,请问这个退款应由谁负责。 2.如果乙方a现在关门不干了,除了问题1中产生的退费问题,甲乙双方间的转让费怎么处理,转让费是按合同里写的为准,还是按照微信上说的包括课时费要一并付给b和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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