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贵学
律师
答:1、夫妻双方婚后贷款购买房屋,无论首付谁出、谁还贷款,如果没有特别约定该房屋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女方父母出资部分如明确为借款则按借款处理,即为双方共同债务论;如果明确是赠与,但没有明确只赠与给女方,则属于你们夫妻共同财产,不需偿还,,也不需扣除,分割时平分即可。2.工资收入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所以中介公司欠女方的3万元工资应该你二人共同所有,你是共同债权人。如果该中介公司不是有限(含股份)责任公司,那么女方投资所欠债务也应属夫妻共同债务。1万元借款如果是结婚后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的,该借款归还时有你的一半份额,未归还时,你是共同债权人。3.夫妻存续期间,双方以按揭贷款方式购买房屋,离婚时,房屋折价款具体计算方式如下:第一步:计算房屋总成本=首付+已还贷款+未还贷款+其他费用(“其他费用”是指交易所涉及的成本,属于购房的必要支出,如契税、印花税、营业税、评估费、中介费等,以及因个人享受的特别优惠补贴) 第二步:计算房屋增值率=房屋现值/房屋总成本。第三步:折价款=(首付+共同还贷本息)×增值率/2,你可据此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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