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财产分割
父母在2018年12月份,协议离婚,两个人名下共同拥有三套房产和一套商铺,协议上面写清楚大女儿跟母亲,小女儿跟父亲,其中两套房产和一套商铺归大女儿所有,另外一套房屋归小女儿所有,大女儿成年已婚,小女儿未成年还在上学,当时办理离婚证后,没有及时分割房产,也没有迁动户口。
现有如下问题:
1:当时协议表明小女儿跟男方,但是男方没有尽到应有的责任,小女儿一直跟随女方生活,学杂费和生活费都是女方出资,是否可以用法律途径,要求男方履行责任?
2:现在男方拒绝分割房产,女方是否可以用法律途径维权?
3:2013年左右男方查出患有狂躁症和抑郁症,当时一直在吃药,期间对女方有家暴行为,后来2018女方主动提出离婚,男方亲手签署的协议。如果现在男方拒绝分割房产,是否可以以他的病情为由?
4:小女儿现在未成年,还在读书,是否可以继承房产?
5:父母共同拥有的2套房产,可能会拆迁,后期按人数分新房,因为各种原因 男方户口还没有迁走,后期拿新房,男方是否可以获得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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