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赠与子女的房子未经子女同意私自卖出
2012年7月左右,父母离婚,调解书上明确,其一套商品房赠与其子女,因子女当时未成年,故并未进行过户手续,2017年7月至10月间,其父母复婚,其父母在未经子女同意的情况下,将商品房卖出。子女在2020年九月,委托律师兼代理人田某将其父母告上法庭,要回其商品房卖房款60余万人民币,法庭上代理人未与被代理人联系,私自与被告达成调解协议。目前子女本人已回到案件审理地,并未签收和履行调解合同。
上诉原因:父母因性格、生活习惯等原因,准备进行二次离婚,但其母亲因财产问题,与其父亲纠缠不休,故子女希望能够通过上诉等方式,将其父母间的财产转入至自身名下,待其离婚事项结束后还至其父母。
问题:
1.子女是否可以通过上诉,要求父母赔偿其商品房的卖房款。法院是否会驳回诉讼。
2.开庭期间子女的代理人未与被代理人联系,擅自和被告达成了调解协议,并且代替其被代理人签字,其代理人是否涉嫌对被代理人的侵权。
3.被代理人接下来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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