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波
律师
没签过和签了没拿到是两个问题。通常来说,合同应当是一式多份,其中有若干份是应当由买方持有的,如果签合同后对方拒不提供的,可以向工商部门投诉,责令提供。一般来说,不签合同是不会涉及到支付首付款的(这属于合同签订之后的履行合同)。在签订了合同的情况下,买方无法办理贷款的情况下,买方有义务补足这部分购房款,如果不能补足的,则属于买方违约,卖方可以主张违约责任(违约金、赔偿损失、解除合同等)。您好,我是北京京都(上海)律师事务所的律师,9年律师经验,平台认证律师,很高兴为您解答。
希望我的答案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继续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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