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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楼主

¥35

关于解除购房合同后开发商宣布破产的优先债权丧失合理合法吗

本人九年前全款购买了一套小面积商品房,也是当时的唯一住房。因开发商烂尾到期无法交付,于是起诉要求退回购房款。但又因开发商非法集资被抓帐户冻结一直无法执行财产。现宣布破产,而我这购房款被做为普通债权处理。官司打到高院依然没得到支持,说我解除合同了就属普通债权。现在想申请再审复议,希望有专业的有经验的律师帮助。不相关的,没把握的务扰,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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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2020-11-09 16:47:49

全部(47)位律师解答

  • ¥0.76
    李新宇 律师
    18"
    自动转换:你好看了一下你的这个描述啊,就是前几年了,像你这样的案子啊,有不少啊,我也代理过,但是你这个走再审啊,我感觉是意义不是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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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09 16:49:23
    526
  • ¥0.76
    任宇飞 律师
    开发商破产前已经解除购房合同的,因合同解除享有的购房款债权已无特定的商品房相对应,开发商破产后,购房人的购房款债权为普通债权,其无权主张优先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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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09 16:54:39
    91
  • ¥0.76
    陈华明 律师
    除非一审法院判决开发商同意退还你的购房款,那么,你的债权就具有了优先受偿的属性,否则,你的债权就属于一般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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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09 16:55:31
    144
  • ¥0.76
    李萌立 律师
    36"
    自动转换:最高院这个高院说的没有错,解除的合同,你这个合同之债就是普通在吗?在省复议没什么用,还没所以说啊,买房子,找开发商还是要走,找大开发商或者直接买现房,就不会这样户型,但现在说这个话已经完了,能回多少钱就是多少钱吧,这个是不止在花费别的经理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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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09 16:56:11
    35
  • ¥0.76
    丁辉 律师
    27"
    自动转换:你好,你的问题看过了,嗯,像这种情况,他的论里是比较正确的,是比较正确的工程优先受偿权已经丧失转为普通债券啊,由普通债权进行申报的进行什么有问题的,这个提醒再审,嗯,只能说是浪费精力和金钱,如果需要详细解答可以我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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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09 16:57:26
    63
  • ¥0.76
    许家苗 法律执业者
    103"
    自动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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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09 16:58:41
    267
  • ¥0.76
    黄一洪 律师
    61"
    自动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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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09 16:58:53
    115
    • 黄一洪服务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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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7"
      自动转换:啊,我想跟你讲的又是什么呢?现在你先不要轻易地发起战争啊,因为再审的受理条件是比较高的啊,而且呢,确实事实,各方面从人从人员一坐下来说我建议你要找到确实经验非常过硬和丰富的律师啊,这个绝对不是说大家自己想想说自己也接近疯狂就疯狂的啊就像你可以看到我们的资料,比如说你点击我头像,你能看到我的事务所是咱们北京市和全国最大事务所啊,也能看到职业资历和经验什么的东东东东看到再有一个就是说关于你的安全方面,我认为你这个案件方面之前肯定有漏洞,否则你二婶那就是中高高一高一的时候,你不可能高级法院的时候,你不可能是打得是这么一个结果啊,所以说当时这个详细情况我相信你不是这几句话,你文字能说清楚的,因为一个案件呀。
      2020-11-09 17:00:37
    • 黄一洪服务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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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4"
      自动转换:
      2020-11-09 17:02:23
  • ¥0.76
    黄振波 法律执业者
    个人认为,本案当中一,二审法院对于高院工程价款优先受产权问题的批复适用法律确有存在不正确,导致判决错误,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0条第六项的规定,符合再审申请这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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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09 16:58:56
    593
  • ¥0.76
    李晓轩 律师
    你这种情况,所有的程序已经用尽了,高院已经属于再审了不能再申请再审。你接下来只能走信访程序了。找检察院申诉估计也很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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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09 17:03:14
    366
  • ¥0.76
    巴波 律师
    虽为金钱债权,但究其形成渊源,仍系源自房屋买卖合同,个人认为应当按照消费者对待。您好,我是北京京都(上海)律师事务所的律师,9年律师经验,平台认证律师,很高兴为您解答。 希望我的答案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继续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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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09 17:07:05
    102
  • ¥0.76
    李国民 律师
    13"
    自动转换:啊你好,那么如果你解除了商品房买卖合同,那么你的债权啊,就不属于啊,特别保护的债权了,所以说你打到这个相应的高媛可能也会为博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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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09 17:09:15
    351
  • ¥0.76
    刘凯 法律执业者
    15"
    自动转换:您这关系都打到省高院了,我相信可能性已经不是很大了,你想要有把握的历史,再给你沟通,我没有把握的勿扰,我相信有把握的律师几乎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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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09 17:10:04
    106
    • 刘凯服务方:
      展开 收起
      14"
      自动转换:而且您这个案件高院都给您驳回了,你已经没有机会了吧?只能到检察院申请监督了一审基层院二审中院,高院应该是再审判决吧!
      2020-11-09 17:11:27
    • 刘凯服务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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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自动转换:我认为你这种情况全国应该没有,不止少数,肯定是由于病的普遍性的,其实你只要找找个管理,我估计你自己就能找到答案。
      2020-11-09 17:12:08
    • 刘凯服务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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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
      自动转换:看大概看了一下法院的理由主要就是因为这个房产公司是在破产期间破产前你们的合同已经解除了,所以这个消费者的这个债权已经转化为一种普通债权了,经过法院判决以后,变为普通债权,如果说是你是在这个破产前你们的呃,这个合同还没有解除,那你肯定是属于消费者债券这个没有问题。
      2020-11-09 17:13:53
    • 刘凯服务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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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自动转换:你现在应该想办法找依据,找理由就是说证明,即便合同解除,解除以后,这个债权仍然属于这个消费者债权的延续,找相关的判例和相关的依据。
      2020-11-09 17:14:22
    • 刘凯服务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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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
      自动转换:我大概思考了一下,我建议您从这个角度处罚,就是说这这种判决有失公平公正的角度,因为什么呢?嗯,您这种您的这个购房合同是在破产之前就解除了,嗯,这种债权法院认为她不是消费者债权,而如果在这个房地产公司没有特产啊,特产钱还没有解除的,这种购房合同反而被认定为消费者债权,也就是造成了什么结果呢及其主张自己权利的消费者最终吃亏了,你想想是不是这么一个结果?
      2020-11-09 17:15:56
    • 刘凯服务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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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
      自动转换:也就是假如您当时没有积极的主张自己的权利等这个,那你就直接等这个他这个公司进入破产阶段,您直接申请破产清算,那你就可以成为一个消费者债券优先受偿是不是这样?反而您积极主张自己的权利,最后变成了受害者。
      2020-11-09 17:16:31
    • 楼主: 是的,我向高院提起上诉状中就写到了积极主张自己的权利反而不被支持有失公平的判决。我也写到我的实际经济困难,和先天性心脏病等等情况,但法官还是这样判了,所以我想继续走下去。全国同样的案子很多,但都没有得到支持。我也无法联系到最高人民法院,和立法部门让他们给出这类案件的答复。如果可以希望委托您帮我写一封信寄到北京相关部门,让他们针对这种案件做出个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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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09 18:47:48
  • ¥0.76
    邱宝良 律师
    判决书说理部分已经讲的非常明确,你一审诉讼请求乱了,是相互冲突的请求,二审又没有确认到底是哪个请求是你的主张,所以在错误道路上越走越远,再审是有理由的,难度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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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09 17:12:45
    10
  • ¥0.76
    王珍 律师
    23"
    自动转换:你好,你的这个情况呢?他确实是已经转为一个普通债券了,他不具备一个邮箱收藏圈,所以从法律上来说,这个高大的这个判决他是没有什么问题的,你去再申请这再审复议,呃,其实没有什么意义嗯,因为结果应该就是复议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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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09 17:20:42
    165
  • ¥0.76
    蒋巍巍 律师
    21"
    自动转换:这个确确实实,所以是一般债权你没有一天上传,一天上传是建筑工程呃,工程款的那个权利就是那个也是有些你们但是呢,如果说就是破产的话,到了很多很多的权力都是有一个你这个只是一般在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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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09 17:27:29
    34
  • ¥0.76
    任丽媛 律师
    你好 根据你的叙述您最好通过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决 后续如果有其他问题可以随时通过平台咨询我
    展开 收起
    2020-11-09 17:28:11
    19
  • ¥0.76
    崔兵 律师
    解除合同跟债权并不一定是相矛盾的,关键你是否设定了抵押或者其他的优先债权需要帮助,请直接下单本专家律师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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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09 17:30:48
    118
  • ¥0.76
    张华北 律师
    22"
    自动转换:你好啊,那么嗯,根据你描述的这个情况啊,这个嗯一直法院坐着的感觉啊应该是没有大的问题的,你申请再审的意义已经不大了啊嗯,个人建议呢那就不要再申请再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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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09 17:30:58
    679
  • ¥0.76
    孙杭林
    根据你说的情况,优先债权需要有相应的法律依据。一般而言,已经解除合同就享有债权了。不过你的情况特殊,可以要求优先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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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09 17:32:45
    499
  • ¥0.76
    王正纲 律师
    12"
    自动转换:他觉得,出租转为普通债权论述是正确的,你的法律程序已经用尽再提起再审的意义不是很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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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09 17:37:34
    9
  • ¥0.76
    李鑫 律师
    61"
    自动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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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09 17:38:11
    191
    • 李鑫服务方:
      展开 收起
      36"
      自动转换:第二个啊,就是说你这个普通债权啊,就是说你解除合同的时间和这个开发商宣告破产的时间,他有一个时间差,那如果说你是在开发商宣布破产之后接触的合同的,这个肯定是普通关的全对吧?如果说你在开发商宣布破产之前啊,同时你在起诉的时候,有没有申请开发商保全财产啊?这个需要详细的了解之后才能做出一个更优的啊一个预判。
      2020-11-09 17:39:00
  • ¥0.76
    崔常山 律师
    你起诉开发商要求退房退费,法院判决你与开发商解除购房合同,判决生效,合同解除。也就是说房子已经是开发商的了,开发商拖欠的是你的购房款。购房款在开发商破产以后成为债权。你有权利要求开发商从破产财产支付购房款。但是支付的希望不大。先申请再审,法律关系也不会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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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09 17:48:21
    61
  • ¥0.76
    吴炜 律师
    你的再审申请都已经被驳回了,现在只有一条路可以试试了,就是去检察院申请监督,看看能不能让他们去抗诉,如果不行基本就没有希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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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09 18:01:37
    99
  • ¥0.76
    宋洋 律师
    21"
    自动转换:你好,你当初的诉讼请求就是错误的,您的参诉讼请求应当是申请确认房屋权归属,并且要求啊,被告开发商履行配合办理过户的义务,那么拿着相应的判决书就可以到房产交易部门进行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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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09 18:18:03
    30
  • ¥0.76
    徐欢 法律执业者
    经济往来存在客观风险。如你所述,“官司打到高院依然没得到支持,说我解除合同了就属普通债权”,这就是风险,请正确面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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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09 18:21:09
    125
  • ¥0.76
    杨力 律师
    37"
    自动转换:从法理上来讲的话呢,你大师傅说就是要这个方子的话,那手机是五圈哦,你现在就是说你已经解除合同了,对于解除合同时退还款了吗?你这个战争就属于一个不同的债券,不动力占军的话呢?这个说那么你这个诉讼就很难打好,所以普通这些你又没有地下也没有,没其他的好,这个词以后这款嗯嗯,再找有几年的历史,也很难跟你我跟你跟你操作这一块好,尽量这样就是啊,可能还要作为一个破产期债均来来处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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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09 18:21:28
    86
  • ¥0.76
    刘闯 法律执业者
    您好,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十一条关于“特定物买卖中,尚未转移占有但相对人已完全支付对价的特定物”不属于破产财产的规定,认定相对人购买的房屋属于特定物,如果相对人已完全支付对价,则可以请求进入破产程序的企业继续履行房屋过户义务。但是对于未竣工的房屋能否认定为特定物的问题,司法实践中存在不同的认识。所以,个人认为房屋是否已经建成竣工是本案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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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09 18:23:53
    2309
    • 楼主: 我是已经解除合同了,他再进入破产程序,所以说我没有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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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09 18:58:58
  • ¥0.76
    韩孟扬 法律执业者
    根据你所描述的问题,首先你这个情况,所有的法律救济途径可能已经用尽了,你可以向检察院申请法律监督。否则没有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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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09 18:33:28
    49
  • ¥0.76
    秦惠芳 律师
    你好,不知道你具体想要咨询什么问题,如果想打官司的话,建议委托律师专门了解情况来进行研究了解,你可以发布订单,专门委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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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09 18:46:37
    1238
  • ¥0.76
    王宝珊 律师
    您好,如果已经全款购买的商品房,并且房子已经建成又是您名下唯一一套房产,应该符合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可以向上级检察院提起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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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09 18:51:48
    1492
    • 楼主: 买这房时我名下无房的,现在买房了。我是全款付的。现在的问题是说我在破产前就解除合同了。但那是因为开发商烂尾无法交付我才解除合同要求退回购房款的。这已经是终审了,要向上一级那不是向中央检察院申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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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09 19:04:27
  • ¥0.76
    范明 律师
    119"
    自动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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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09 19:09:20
    154
  • ¥0.76
    杨康 律师
    根据法律规定,合同解除后,基于合同要求返还购房款确实属于普通债权,不能基于债权的产生原因改变债权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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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09 19:44:10
    168
  • ¥0.76
    贺晓飞 法律执业者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从诉讼这方面就比较难以继续。但您可以换一种思维,也就是你购买的房子还在哪儿呢?如果能继续使用,也是可以的。
    展开 收起
    2020-11-09 20:13:23
    53
    • 楼主: 已经解除合同了没有房子了
      展开 收起
      2020-11-09 21:01:16
  • ¥0.76
    何勇 律师
    17"
    自动转换:你好,你真的情况下可以下省检察院申请抗诉要紧,如果检查认为你的理由成立了,可以向这个人反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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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09 20:49:18
    8704
    • 楼主: 谢谢回答,我是在省高院判的终审,那是向最高检查院申诉还是省级检查院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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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09 21:03:01
  • ¥0.76
    李欢欢 律师
    48"
    自动转换:我根据这个判决啊,我个人觉得主要问题是关于这个最高院的这个回复里边这个嗯,这个理解问题,可能理解不同,可能这边有些人对待这个问题的看法就不一样嗯,如果你要把继续走的话,个人觉得还是嗯,可以到当地的律师所,然后专门的啊跟这个律师对面对面的进行沟通交流,看看哪一个哪个所?或者说哪位律师啊,比较专业,然后对这个问题啊间接性比较高啊然后呢就是你觉得这个水平达到你的要求就随时可以进行为的话继续走。
    展开 收起
    2020-11-09 20:57:37
    93
    • 楼主: 已经是终审了,无法再走诉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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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09 21:04:39
  • ¥0.76
    张超 律师
    这种判法不只是你这一个案子,类似的很多,想要推翻很难。最高院有关批复所说的优先权是针对特定房屋,相较于施工人而言,并不意味着在破产时就属于优先债权。没有明确法律或司法解释这种属于优先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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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09 20:58:38
    125
    • 楼主: 走信访有希望吗?写信访材料怎么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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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1-09 21:07:39
  • ¥0.76
    赵严 律师
    你好,根据你的问题描述,你的根本问题在于合同已经解除了,如果合同未解除,那么你的债权肯定是优先债权,但是一旦解除之后,你的债权只剩普通债权了,一审,二审,再审事实说理部分已经说的很清楚,申请再审的话,目前可能性很小,可以提供信访途径寻求救济。
    展开 收起
    2020-11-09 20:59:00
    81
    • 楼主: 写信访材料怎么收费
      展开 收起
      2020-11-09 21:06:44
  • ¥0.76
    苗世静 律师
    14"
    自动转换:您指的是申请再审吧,申请复议,这个没有办法复议,只能说对于二审判决不服的话,您可以在六个月之内向上一级的法院申请。
    展开 收起
    2020-11-09 21:18:40
    184
  • ¥0.76
    王伟政 律师
    对于您所讲的这种情况,一定要及时向上级法院申请民事再审。必要时可以委托有经验有水准的专业律师,提供法律帮助。如需帮助,您可以与本律师发布定向电话订单,详细沟通。
    展开 收起
    2020-11-09 21:40:47
    322
  • ¥0.76
    陆畅言 律师
    35"
    自动转换:看来你自己的问题,你这个情况也不晓得当时你请的律师到底是什么原因让你退解除合同退还或购房款?你这个情况你完全可以要求是房产过户的,你现在这个情况是这样。
    展开 收起
    2020-11-09 21:59:45
    281
  • ¥0.76
    梁保军 律师
    您好,就您描述的情况,如果与开发商已经解除合同,那就是剩下经济方面的问题了,如果申请强制执行,对方也拿不出来,那就只能再议了。
    展开 收起
    2020-11-09 22:07:42
    106
  • ¥0.76
    孙成山 律师
    15"
    自动转换:破了之后,这个普通债权是嗯落后于代表债权和其他的工资,税费等债权呢?
    展开 收起
    2020-11-09 22:29:20
    41
  • ¥0.76
    邵伟林 律师
    你好,在工资破产清算过程中,普通的金钱债权并不优先受偿。据你所述案情,官司胜诉后,判决对方支付款项的,就属于支付款项的金钱债权,不具有优先性。
    展开 收起
    2020-11-09 22:33:04
    16
  • ¥0.76
    陈光文 律师
    你好,根据你说的情况,开发商该楼盘如果是已经抵押给银行,则抵押债权优先,你们虽然一次性付款,但也属于普通债权,即使申请再审,也很难改变结果的。
    展开 收起
    2020-11-09 22:38:19
    39
  • ¥0.76
    常彦奎 律师
    12"
    自动转换:在解除之后,你的确实就是普通的在圈里也要做差异分配。
    展开 收起
    2020-11-09 22:44:34
    63
  • ¥0.76
    郑磊 律师
    关于再审申请能否成功得到支持,通常只有2点一是适用法律错误,二是事实认定错误。本案中,基本事实是没有争议的,争议焦点集中在法律适用层面。但法律适用不应当仅限于字面文义理解,应当按照消法对消费者的解释进行理解,故法院存在适用法律错误情形。
    展开 收起
    2020-11-09 22:45:44
    94
  • 吴瑶 法律执业者
    您好!根据您所述情况,再审申,通常只有在适用法律错误或者事实认定错误时才会得到支持。本案中,基本事实是没有争议的,争议焦点集中在法律适用层面。但法律适用不应当仅限于字面文义理解,应当按照消法对消费者的解释进行理解,故,法院存在适用法律错误情形。
    展开 收起
    2020-11-09 22:47:52
    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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