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三包政策,保修期最后一天如何界定? 参考法律?
1,基础信息: 车型:别克昂科威;汽车购买发票开具日期2017/11/8,某车厂三包:三年十万公里,以发票日期为准; 2,《汽车三包法》 第五章三包责任 第十七条 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限不低于3年或者行驶里程6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限不低于2年或者行驶里程50,000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计算。 3,《民法典》 第十章 期间计算 第二百零一条 按照年、月、日计算期间的,开始的当日不计入,自下一日 开始计算。 4,目前该车厂给出的答复是,到2020/11/7 24:00截止。 5,请问,该车保修期最后一天应该是2020/11/7 还是2020/11/8, 参考哪个法律条文? 还有“三包有效期的最后一天为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三包有效期的最后一天。” 这个说法是否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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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维权
2020-11-09 23:2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