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宸毅
律师
你好,请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权益,专业律师为您解答!我国《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由此可知,我国法律对婚姻关系效力的确认以登记为准,而非传统观念上的举行结婚仪式,只举行结婚仪式不办理结婚登记不是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而是同居关系,不受我国法律对婚姻关系的保护。由于法律不承认事实婚姻,所以事实婚姻不存在离婚一说。法律把事实婚姻的“离婚”称为“解除同居关系”。对于同居关系的解除,可以采取两种方式。
一、协议解除同居关系
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在无法继续生活在一起时,可以协商解除同居关系,如果还存在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的问题时,同样可以采取协商的方式处理。
二、诉讼解除同居关系
事实婚姻的一方不愿意解除同居关系,或者双方对解除同居关系发生争议的,则可以起诉解除同居关系,法院会准许解除同居关系。如果还涉及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的,双方协商不下的情况下,法院也会一并作出判决。
需要注意的是,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往往认为自己虽然没有登记结婚,但是长期一起生活应当属于事实婚姻,所以法院应该按照离婚处理。但是,由于法律不承认事实婚姻,所以不管在一起多久,只要的登记就不是夫妻,所以法院会按照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法院会判决解除同居关系。法院不会像离婚诉讼中那样,调解当事人重归于好。如果当事人对子女和财产分割问题存在争议的,法院会一并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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