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广东
律师
您好,北京瀛台律师师事务所为您服务。依据您的情况描述:第六十六条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根据这条警察的说法是对的。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6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不知道您近期有没有嫖娼。
最后,第七十八条公安机关受理报案、控告、举报、投案后,认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立即进行调查;认为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并说明理由。尽量不要嫖娼。
若果警察违法执法,您可以进行申诉或者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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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您说了这么多 我没看懂 我到底应不应该受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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