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无财产可供执行,大股东但不是法人又在今年新成立一家公司
我于2018年购买一套房产,属于在建工程抵押,在同年7月已经备案,后面也进行了交房手续,目前房屋已经出租给包租公司六年已全权交由包租公司打理收取房租。和开发商的纠纷主要来自于没有按时交房的违约金,有业主对簿公堂以后法院也判决业主胜,但开发商还是一直没有支付违约金,当业主拿着判决去执行开发商财产时却发现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最近在国家企业信息网上查询到,改开发商注册资本在20亿,目前债务缠身公司和法人都已经被限制高消费,但是该公司的股东(不是法人)在今年3月又成立一家新公司,注册资本为5亿元,新公司没有债务,很干净,我个人觉得该公司是把资产转移到新公司下面去了,我想了解一下目前我们去找他们集团公司(感觉已是个空壳)已经没有财产可执行了,债务可以由股东名下的新公司承担吗,另外我们的大产权目前还没有下来,有一部分业主的房子还在抵押状态,我的已备案房产怎么去保证自己的权益,尽快拿到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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