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益洲
律师
您好:
1. 彩礼返还问题,可参见最高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因此,您可以根据自己的具体案情及证据预判
2. 第一次结婚后正式离婚,再复婚,彩礼能否返还?这个问题没有明确规定,法官可以根据当地习俗等因素酌定。
3. 一方婚前所购房屋,离婚时如何处理的问题,得看具体情况,因为买房的情况可能比较复杂。例如,如果是一方婚前以自己名义购房并付清全款,或者在结婚之前还清了贷款,就可能被认定为一方的婚前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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