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现有的证据: 购房合同, 中介口头报价的录音(比挂牌价多5万), 卖房口头报价的录音(和挂牌价一致), 中介口头承认网上挂牌价的录音(和挂牌价一致)。 因房子已成交(签订了合同),中介公司在网上只显示成交价,无挂牌价的记录。 上述证据能否以重大误解,欺诈或显失公平,向法院申请撤销合同? 《存量房买卖合同》:第七条,丙方义务和责任,第二款“丙方应根据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等原则为甲乙双方当事人提供中介服务,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履行职责。” 暂不清楚业主与中介方委托代理的权限,暂不清楚业主是否授权给中介可以随便调整价格。 中介口头多报出的5万块远远达不到正常交易价的20%,成交价的每平米的单价也没有远远高出市场价。 已和卖房、中介进行三方协商,卖房不同意变更购房价格,中介坚持自己无过错。 最后,能不能和卖方协商均不履行此买卖合同,自愿解除合同,把中介踢出去,重新和卖方订立购房合同?
展开 收起能不能和卖方协商达成合意,即 卖房不想卖了,买房也不想买了,然后直接书面通知解除合同,可不可以?
展开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