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律师

问律师 电话咨询律师 语音图文咨询律师 律师写合同 快速立案 更多服务 找律师 合同范本 视频直播 律师动态 法律专题 法律资讯 法律知识 法律话题 法律法规库
img

匿名

楼主

¥35

外公外婆去世,父母想继承其名下的耕地,村委以老人去世的名义收回
展开 收起
土地权属
2020-12-27 19:19:47
  • 补充问题:

    外公外婆去世,名下的耕地使用权还有8年,母亲是一个村的村民,想继续使用。村委以老人去世的名义收回

    展开 收起
    2020-12-27 19:40:50

全部(58)位律师解答

  • ¥0.6
    李新宇 律师
    19"
    自动转换:你好,我看了下您的这个描述啊,现在呢,法律规定啊,这个像农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啊,是可以继承的,这个这个这这个村委会啊收回是不合法的啊!
    展开 收起
    2020-12-27 19:20:40
    526
  • ¥0.6
    崔兵 律师
    耕地要按合同进行,根据我几十年的律师经验,这种生活要看是不是合法,是不是要正当的理由所得的,考虑可以坚决要求进行正常处理的。
    展开 收起
    2020-12-27 19:20:59
    120
  • ¥0.6
    杨力 律师
    44"
    自动转换:啊你好,这个耕地啊,弄成这个耕地啊,这个只是相信这个就是你这个外面玩儿啊,我只是想用这个梗d的枪报警圈圈啊,这种权利啊,他是属于实施是是一种使用权啊,他这个所有圈呢,她是属于这个村集体的,然后呢就是这样,这种权利啊就是说啊,如果从刘备他们这个就是外外婆走过之后,他们班没有收回的话,那么你们可以继续的使用继续的梗重,但是曾经变就是说现在就是饿狼人走啊,我没有手机啊,这个你们家几层啊这个肯定是因为它不是错误圈啊,所以说这个是不能够完成的。
    展开 收起
    2020-12-27 19:21:32
    86
  • ¥0.6
    任宇飞 律师
    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和集体:不管户口是否在一起,当事人都是不能继承的,但是农村的承包土地,在本次承包期限内,各继承人是可以继续使用的。
    展开 收起
    2020-12-27 19:21:37
    93
  • ¥0.6
    黄振波 法律执业者
    这需要按照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外公外婆在村委会承包的土地还没有到期,是完全可以在合同期内享有继承权的,除非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已经到期,这种情况如果外公外婆在村里已经没有其他家属,这种情况才可以收回
    展开 收起
    2020-12-27 19:21:43
    596
    • 匿名服务方: 对于土地承包,历来都是实行增人不增地减,减人不减地的原则,只要在农村土地承包期间,外公外婆的村委会在合同期间,是不可以收回承包出去的土地,可以向当地的政府土地承包经营的农村经营管理局反映,如果无法调解,只能向农村经营管理局负责人为提起土地仲裁
      展开 收起
      2020-12-27 19:24:11
    • 匿名服务方: 笔误更正,向农村经营管理局,或者农委提起土地仲裁
      展开 收起
      2020-12-27 19:25:21
  • ¥0.6
    秦惠芳 律师
    你好,一般耕地是以户为单位的,死者在承包时分配的土地份额由家庭内部其他人继续承包。如果作为承包一方的农户消亡,其土地承包经营权趋于消灭,由发包方予以收回承包地。
    展开 收起
    2020-12-27 19:21:56
    1238
  • ¥0.6
    许家苗 法律执业者
    53"
    自动转换:这个继承土地,这个国家没有这样的政策法律,就是你刚才说是30年不变,然后在30年之后再延长30年,这是指没有去世,就是说不需要带签合同,但是人已经去世了,特别会说回去重新分配是一般的通行的做法,但是好多地方也让他的一种人呢来记者其实你机场是基础宅基地和房子不能记住这个啊,承包土地,如果想工作的话,可以继续签合同,就另外再签订续签合同。
    展开 收起
    2020-12-27 19:22:36
    270
  • ¥0.6
    郭启兰 律师
    你好,根据法律规定,老人去世后,以家庭联产承包为方式的承包地是不能够继承的,因为这种承包方式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家庭成员去世后,由其他家庭成员继续承包。如果是承包的荒山荒地,则是合同权利,这是可以继承的。所以,你需要明确你的具体情况。
    展开 收起
    2020-12-27 19:22:50
    102
    • 匿名服务方: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六条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即我国家庭承包经营权是以户为单位,而不是以个人为单位。因此户内某个成员死亡时,作为承包方的户仍存在,该户下的其他人均为承包经营权人,无需继承即有权继续经营承包地至承包期满。
      展开 收起
      2020-12-27 19:24:03
    • 匿名服务方: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但耕地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农户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无偿取得的财产权,不属于该户的私有财产,当户内家庭成员全部死亡即作为承包主体的“户”消失时,承包经营合同即终止,土地应当由集体经济组织收回或另行发包。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还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土地承包法第27条规定,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但是出现一些特殊情况,可以收回承包地,比如: (1)、村民连续两年弃耕抛荒的,村委会可以收回承包地; (2)、家庭承包经营户内已经没有成员的,承包合同终止; (3)、承包方自愿交回承包地的; (4)、承包方随意改变土地用途,或进行破坏性、掠夺性生产经营,经发包方劝阻无效的; (5)、国家建设的需要,承包方所承包的土地全部被依法征用或者批准占用的。 原则上,只要承包人的户口在村集体,且土地不撂荒、合法种植或流转,村集体不可以随意收回土地。
      展开 收起
      2020-12-27 19:25:51
    • 匿名服务方: 以上是相关法律规定,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展开 收起
      2020-12-27 19:26:20
  • ¥0.6
    刘闯 法律执业者
    32"
    自动转换:您好,如果您母亲的户口在本村内,也就是属于本村成员,那么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相关规定,在本轮的土地承包期内,您母亲是可以继承属于你外公外婆的土地的使用权至本轮土地承包期届满为止,那么村委会以老人去世名义收回土地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啊,必要的时候我们可以走诉讼的方式来维权。
    展开 收起
    2020-12-27 19:24:01
    2315
  • ¥0.6
    马范君 律师
    51"
    自动转换:你好像这种重生的观众看咱们分队有没有没有发相应的政府换人上的合同?比如说宅基地有宅基地,有宅基地证和宅基地,我这样有效的想象,如果宅基地里的户主是事的话,他的她的一个人,继承人可以继承这一切,那么你问的问题是关于工地,工地工地当时是不是就是加上承包了要重播了?我看了一些上怎么约定的啊?能不能听明白,我不能看你看你张是取消了权权利的证件或者合同,然后根据合同的内容或者重建的里面如何选择艺术家能够确定是否会进行对啊!
    展开 收起
    2020-12-27 19:24:24
    56
  • ¥0.6
    赵严 律师
    你好,根据你的问题描述,想要继承父母名下的耕地,首先必须是该村的村民小组成员,如果不具有村民小组成员的资格,那么是没有办法通过继承的方式取得父母名下的耕地的。
    展开 收起
    2020-12-27 19:27:04
    82
  • ¥0.6
    董玉伟 律师
    我过耕地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制,如果你父母与你外公外婆不在一个户上是不能继续承包经营的,若无人承包经营村委会依法有权收回土地
    展开 收起
    2020-12-27 19:29:06
    0
  • ¥0.6
    王宝珊 律师
    您好,根据法律规定,您的母亲如果是该土地承包期内的集体成员,是可以依法继承土地使用权。直至承包期届满
    展开 收起
    2020-12-27 19:29:18
    1495
  • ¥0.6
    丁辉 律师
    10"
    自动转换:哦,你父母是在本村的吗?而且如果这种是耕地的话,有承包期的啊!
    展开 收起
    2020-12-27 19:30:42
    64
  • ¥0.6
    刘玲 律师
    59"
    自动转换:嗯,耕地,这个是可以通过呃承包的方式进行一个经营的,所以你们先要确定你外公外婆这个耕地是不是进行了一个承包承包的期限是多少?是不是和村委会之间签订的协议?因为没约定承包的期限,现在外公外婆去世那么就是这个承包的合同主体,它已经不存在了,但是如果承包的期限仍然是在有效期内,那么按照协议的约定你的父母应该是可以继承这个耕地的,所以先要去确认一下是不是有这样的协议以及约定的承包期限是多少?你们可以先和村委会进行一个沟通,另外可以问村委会收回你外公外婆耕地的理由和依据是什么?请他们拿出他们的说法,然后你们可以再决定下一步的对策。
    展开 收起
    2020-12-27 19:33:52
    14
  • ¥0.6
    吴炜 律师
    这个没有问题,耕地本身是不可以继承的,他是基于承包人的身份而取得的,当承包人去世之后自然组织有权收回耕地
    展开 收起
    2020-12-27 19:34:43
    99
  • ¥0.6
    陆畅言 律师
    23"
    自动转换:从与描述的情况来看,是外公外婆的新闻更新,也是以前的承包经营地,是老人去世以后与老人71修改,符合法律规定,这个不属于11层,不能继承。
    展开 收起
    2020-12-27 19:36:55
    281
  • ¥0.6
    韩孟扬 法律执业者
    根据你所描述的问题,首先你这个情况,耕地属于集体所有,并不能基继承。耕地使用人死亡的,村委会有权收回。
    展开 收起
    2020-12-27 19:37:17
    49
  • ¥0.6
    王珍 律师
    46"
    自动转换:你好,你说的这个情况应该是土地经营承包权吧,但是这个呢,就得看你们当时鄂外公外婆这个抢的土地金承包了多少年,如果年限已经到了,那肯定是不能继承的啊,就是你继承也只是继承了一个经营权,并不是规定本身的所有权,这所有权还是归这个饿集体的归国家了嗯,所以嗯,需要看你们这就是就是外婆外婆她的之前签订的土地确权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合同要到期了的话,那肯定是会收回的。
    展开 收起
    2020-12-27 19:37:58
    165
  • ¥0.6
    任丽媛 律师
    你好,下面有我为你解答相关问题,通过你的叙述那么你可以收集相关的材料然后委托律师介入 通过法律文书向法院提供材料诉讼请求解决 后续有其他问题可以随时咨询我
    展开 收起
    2020-12-27 19:41:31
    19
  • ¥0.6
    李晓轩 律师
    你外公外婆去世,如果你母亲跟你外公外婆没在一个户口本上,村委有权把耕地使用权收回,然后承包给其他村民使用。
    展开 收起
    2020-12-27 19:41:55
    368
  • ¥0.6
    赵永利 律师
    您好,按照法律规定耕地属于村集体所有,不是个人财产,个人死亡后不能继承,村集体在承包人死亡后可以收回土地。
    展开 收起
    2020-12-27 19:43:54
    140
  • ¥0.6
    张华北 律师
    30"
    自动转换:你好朋友,那么根据你描述的这个情况,因为本次的承包期限还有八年,那么这种情况下你是可以继承他的这个土地承包像明向你外公外婆明显的这个土地承包权的啊,是没有问题的,如果说啊,你们的村委会强行的收回的话,你可以去乡镇政府相关的土地管理部门去投诉啊!
    展开 收起
    2020-12-27 19:46:20
    681
  • ¥0.6
    李庆华 律师
    非承包地,口粮地是不可以继承的,如果是承包地,剩余年限可以继承,剩余年限8年可以继承,对此土地承包法是有规定的。
    展开 收起
    2020-12-27 19:50:04
    21
  • ¥0.6
    苏丽华 律师
    你好,你的这种情况,依据现在的法律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不能继承的,村民去世之后,村委会确实是要收回的。
    展开 收起
    2020-12-27 19:50:09
    20
  • ¥0.6
    朱小方 律师
    你好,工地并不属于个人,跟地址是在一定情况下是分给个人使用的,但是耕地的所有权不归个人所有,所以说是不能够继承的。
    展开 收起
    2020-12-27 19:50:52
    82
  • ¥0.6
    宋洋 律师
    12"
    自动转换:你好,建议您先查看一下老人家与村里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对合同这个继承是如何进行约定的。
    展开 收起
    2020-12-27 19:51:18
    30
  • ¥0.6
    李鑫 律师
    28"
    自动转换:你好,根据你的描述,这个耕地他是家庭,以家庭为单位来承包的,那使用权还有八年从为是不能以老人去世的名义首绘的,所以在这种情况只是还要看啊,因为你母亲也是一个村的村,他这个是可以继承的,嗯嗯,如果从为监狱局收回的话,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村委会,希望能碰到。
    展开 收起
    2020-12-27 19:55:13
    196
  • ¥0.6
    谢福金 律师
    21"
    自动转换:听一句话,你好,现在耕地所有权是村委的,呃,如果那个承包期限还没到了,形成这样的母亲是有权利是继承他那个使用权的,我承包期到了之后,那村委收回去那是很正常的,但是没有到成本就收回去,这个是不太合理的。
    展开 收起
    2020-12-27 19:55:42
    56
  • ¥0.6
    范明 律师
    32"
    自动转换:你说的耕地使用权,应当是农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那么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由子女去继承的关键呢?你妈妈这个有没有兄弟姐妹啊?如果没有兄弟姐妹,就你妈妈一个人,那当然是可以继承的,不能说你这个去世了就收回来啊,所以说呢,这个你跟村里面协调协调不成的话呢,你可以委托律师维权来要求继承这个啊,土地的承包经营权。
    展开 收起
    2020-12-27 19:56:21
    154
  • ¥0.6
    赵宴敏 律师
    承包方家庭中老人去世,家庭中还有其他成员的,就不能收回承包地,承包地依然为其家庭其他人员所有。 《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土地承包是以户为单位,因此,不存在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的问题。
    展开 收起
    2020-12-27 19:57:51
    100
  • ¥0.6
    郭淑娇 法律执业者
    你好,根据您的描述,你父母如果是该土地承包期内的集体成员,那么继承人是可以合法继承土地使用权的。有不清楚的可以继续追问,我这边可以给你提供详细的法律规定
    展开 收起
    2020-12-27 20:03:59
    121
  • ¥0.6
    李林 律师
    26"
    自动转换:嗯,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以户为的安慰的,如果你外公外婆在一个户上的话,那肯定就不能收回,就是相当于是一个村民小组的成员嘛,但是如果是外面的货的话,那就相当于嗯那个三包拯就自然消灭了,那村委会就有权收回了。
    展开 收起
    2020-12-27 20:08:00
    42
  • ¥0.6
    何勇 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只是规定林地可以由继承人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耕地不包括在内。耕地不能由继承人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村委会的做法符合法律规定。
    展开 收起
    2020-12-27 20:09:34
    8704
  • ¥0.6
    帅建阳 律师
    21"
    自动转换:如果你的父母与外公外婆在同一个户口上,由你父母在剩余的承包期内继续承包,如果不在同一个户口上,只有你外公外婆在同一个工厂,那么它们死亡后,承包地由村里收回。
    展开 收起
    2020-12-27 20:21:00
    15
  • ¥0.6
    南晓峰 律师
    17"
    自动转换:你好,土地承包权,它是以后来承包的照片呢?你外公他是以谁的名义就是以谁的后来重组的。
    展开 收起
    2020-12-27 20:22:16
    518
  • ¥0.6
    梁保军 律师
    您好,就您描述的情况,外公外婆去世,但是他们的耕地使用权还有8年,而且你母亲是一个村的村民,因此可以继续使用相应的土地。村委会无权收回的。
    展开 收起
    2020-12-27 20:23:17
    106
  • ¥0.6
    王伟政 律师
    依照您所描述的这种情况,村委会的做法违反了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原承包人在承包期限内去世的,其继承人有权利继承他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协商处理不成可以及时向法院诉讼处理。
    展开 收起
    2020-12-27 20:31:53
    322
  • ¥0.6
    贺晓飞 法律执业者
    你好,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理论上是可以继承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但实践中,嫁出去的女儿村里是不给土地承包的。所以要达到目的可能需要通过诉讼维权。
    展开 收起
    2020-12-27 20:37:58
    53
  • ¥0.6
    张家平 法律执业者
    你好,你外公外婆去世,如果没有遗嘱的话,你母亲是有权依法继承耕地的使用权的,村委无权收回。你可以向镇政府反映问题。
    展开 收起
    2020-12-27 20:48:45
    91
  • ¥0.6
    李凯季 律师
    你好,耕地不可以继承。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将农村土地的类型分为耕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将农村土地承包分为“家庭承包”和“其他方式的承包”两类。“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其他方式的承包”是指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的承包,承包方的主体可以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也可以是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针对“其他方式的承包”,该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权益,依 照《民法典》(2021.1.1生效)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该项规定实际上是针对上述“四荒”地做出的,并不包含耕地,对于耕地,承包人死亡后,其继承人能否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现有立法没有明确的规定。
    展开 收起
    2020-12-27 20:50:06
    3
  • ¥0.6
    巴波 律师
    耕地并非私有财产,只有承包经营权,不能直接继承,符合土地流转条件的可办理土地流转。您好,我是北京京都(上海)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平台认证律师,10年律师经验,很高兴能回答您的问题,希望我的答案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其他问题,欢迎继续提问。
    展开 收起
    2020-12-27 20:56:21
    102
  • ¥0.6
    黄一洪 律师
    123"
    自动转换:
    展开 收起
    2020-12-27 20:56:40
    116
    • 楼主: 你好,谢谢您的回复。我们已经给乡里,市里都打过电话,感觉有点官官相护的意思。最近给省里也打过电话,还没有具体回复。村委说老人如果继续打电话,就会拉黑名单。我们在国外,老人有点害怕
      展开 收起
      2020-12-27 21:05:01
    • 楼主: 你好,谢谢您的回复。我们已经给乡里,市里都打过电话,感觉有点官官相护的意思。最近给省里也打过电话,还没有具体回复。村委说老人如果继续打电话,就会拉黑名单。我们在国外,老人有点害怕
      展开 收起
      2020-12-27 21:05:02
    • 匿名服务方:
      展开 收起
      39"
      自动转换:我跟你讲啊,你错过了这个意思了,如果说是打电话的话,还用得着我跟你说这个吗?打电话是绝对不行的,必须要亲自去,其实这也不够啊,应该还要去把这个事情的原委啊,像相关的人负责人说明你要觉得打电话是有用的话,那肯定没有用,因为你想打电话这种方式是大家都会采取的这个数量的人是非常多的呃,这是不可能的啊,可能我跟你讲的身上反应那就正式的向上反应。
      2020-12-27 21:06:23
    • 匿名服务方:
      展开 收起
      78"
      自动转换:
      2020-12-27 21:07:53
  • ¥0.6
    张超 律师
    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存在继承。土地承包以户为单位,如果你母亲已经不和你外公外婆在一个户口内,村委有权收回。
    展开 收起
    2020-12-27 21:02:29
    127
  • ¥0.6
    孙杭林
    承包人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 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
    展开 收起
    2020-12-27 21:04:01
    499
  • ¥0.6
    吕江华 律师
    如果母亲已经单独作为一个农户取得了土地承包经营权,那么除非和外公外婆生前办理了土地流转,取得了外公外婆的土地,否则不能继续使用。因为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不能由已经分户的子女继承的,除非通过村委会办理发包手续。也就是说村委会是可以收回的。
    展开 收起
    2020-12-27 21:06:39
    29
  • ¥0.6
    谌见平 律师
    34"
    自动转换:不是你好,如果说这就是耕地的话,他是不是可以组至尊法律之前的那么自信她是没有她没有什么,她有什么名义去?嗯,走这种恶社会社会的话,那么你如果说对这个行为不满的话,你可以跟秦桧的协商第第二个的话,如果其实不了的话,那么你可以去以前本会啊,就是说去去找一个使用性诉讼,因为你这个激情法的话,它是法律规定的,那么这样会给他如果说没有拿出相关的法律规定的话,那么他是属于违法嗯。
    展开 收起
    2020-12-27 21:41:04
    24
  • ¥0.6
    梁文彦 律师
    对于土地上的附着物是享有继承权的,村委会无权收回。如果村委会收回可以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
    展开 收起
    2020-12-27 21:46:23
    17
  • ¥0.6
    李欢欢 律师
    34"
    自动转换:二,首先,村里面地属于农村的所有,然后现在国家使用,则需家庭承包,那么家庭承包就是平时成员没记住,如果你母亲的户口仍然在村里边给你这个啊,外公外婆在一个户口上,那么这个肯定是符合家庭中的成员的自动,所以说是我错,所以说是所以这个外嫁女为理由收回,这个是不合理的,可以通过行政诉讼方式来要求村里边返还。
    展开 收起
    2020-12-27 21:47:05
    93
  • ¥0.6
    张凤启 律师
    29"
    自动转换:您好,农村村民的土地是以农村村民的生存为基础,耕地是不能发生法定继承的,所以您外公外婆去世以后,耕地不能由您母亲来继承,当然,根据以外的宅基地和房产,你母亲是可以继承的。
    展开 收起
    2020-12-27 21:55:18
    155
  • ¥0.6
    徐欢 法律执业者
    如你所述,“外公外婆去世,名下的耕地使用权还有8年”而且“母亲是一个村的村民”,你母亲完全能继承你外公外婆的耕地使用权,如与村委会有争议,可以去法院起诉。
    展开 收起
    2020-12-27 22:03:03
    125
  • ¥0.6
    徐范霁 律师
    你好,对于这种情况,可以尝试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关于诉讼的细节问题,有需要的话可以当面咨询律师,便于沟通交流。
    展开 收起
    2020-12-27 22:38:40
    48
  • ¥0.6
    苗世静 律师
    16"
    自动转换:你好,正常这个土土地是耕地是没有办法继承的,如果你母亲的户口还在本村的话,正常的村委会是不能随便说。
    展开 收起
    2020-12-27 22:46:43
    184
  • ¥0.6
    赵炜 律师
    根据您的情况描述,因为你写的不太明白,就是说现在签订的这个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合同当中,那么双方一个是发包人就是村集体,另外一个就是承包人,是以户为单位的,那么这个户里面是否包括你母亲在内呢?如果只有你外公和外婆的话,那么这个承包合同由于他们的过世,这个承包合同就无法履行了。
    展开 收起
    2020-12-27 22:47:59
    27
  • ¥0.6
    张桂林 律师
    如果你外公外婆和你母亲是在同一集体组织里,你母亲是可以继承他们名下的田土的承包经营权的。不知道你说的是不是承包经营权问题。
    展开 收起
    2020-12-27 22:48:02
    4
  • ¥0.6
    杨康 律师
    通过家庭承包形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家庭的某个或者部分成员死亡的情况下,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发生继承问题;家庭成员全部死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 因此农村一般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不得继承的,该户外的其他继承人不享有该承包土地的继承权。如果承包人家庭成员全部死亡的,应当由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终止该土地承包合同,收回该承包土地。
    展开 收起
    2020-12-27 22:48:26
    170
  • ¥0.6
    马艳婷 律师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情况,土地承包使用权是你外公外婆的,他们已经去世的话,村委会是可以收回的。但是,如果土地上有青苗、果木等附属物,应属于你外公外婆的遗产。
    展开 收起
    2020-12-27 23:10:14
    26
  • ¥0.6
    邱宝良 律师
    收回是不可以的,土地权利还有多少年?至少在合同期内不能收回,另外你父母什么情况?是同村吗?是农村户口吗?有很多问题在里面。
    展开 收起
    2020-12-27 23:20:27
    10

点击购买表示您同意并接受《VIP服务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