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益洲
律师
您好:您的问题可能涉及定价合规问题。
1. 根据《价格法》,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依法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等商品除外),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属于“不正当价格行为”,是《价格法》明令禁止的;
2. 对于不正当价格行为,价格主管部门一般有权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予以警告,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3. 商品如属国家规定的执行指导价或政府定价范围,则商家不能自由定价,需要在指导价或政府定价范围内销售。
4. 消费者如遇不正当价格行为,有权向价格主管部门举报,进行查处;也可以先向消协、居委会、村委会等相关组织反映、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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