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家人意外险身故,保险公司以非直接原因拒赔的求助
家人摔倒受伤,入院记录为左侧额顶部硬膜下血肿、创伤性蛛网膜下出血、肺挫伤、胸椎棘突骨折等。
入院治疗一个月后,由于肺部并发感染身故。
医院出具的死亡医学(推断)书上记载直接死亡原因为:重症肺炎,引起直接死亡的疾病或者情况为:颅脑外伤。
因为之前有为家人购买意外险,按程序提交意外险理赔材料后,阳光保险告知:由于身故是因为肺炎而不是头部外伤,所以身故保险金不能赔付(注:身故保险金保额5万),另外住院产生的治疗费用也不能全报,需要扣除肺部感染检查和治疗的那部分费用。
出具的拒赔告知通知书中记载的理由是条款中规定:以该事故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身故的,才能承担身故保险金给付责任。
我不能认可保险公司这种说法!首先入院记录明确有肺挫伤和胸椎棘突骨折的记载,肺部受伤已经在前(但我不是专业医学人士,不能确定这个肺挫伤跟之后得肺炎是否有关联,但我理解至少不会毫无关系);其次,肺炎身故跟头部外伤住院有因果关系,如果没有发生头部由于意外受伤住院这一事件,就不会导致出现肺部并发感染最后身故这一后果。综上,我觉得保险公司拒赔是有问题的。
这里想咨询:
一、住院治疗费用和身故赔偿金能不能全额赔付?
二、现在我能采取哪些合理措施维护自身权益?
展开
收起
-
补充问题:
出具的拒赔告知通知书中记载的理由是条款中规定:以该事故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身故的,才能承担身故保险金给付责任。
关于这点,保险公司的解读是:如果是因为头部外伤直接导致最后身故,他们是可以赔付的,但是你这个不是头部外伤直接导致的身故,而是因为并发症肺部感染导致的身故,属于间接原因,不符合条款中规定的直接且唯一的条件,所以不能赔付。
展开
收起
2020-12-28 14:20:16
-
补充问题:
出具的拒赔告知通知书中记载的理由是条款中规定:以该事故为直接且单独原因导致身故的,才能承担身故保险金给付责任。
关于这点,保险公司的解读是:如果是因为头部外伤住院治疗,最后身故,医院出具的是颅脑受伤,他们是可以赔付的,但是实际最后不是头部外伤直接导致身故,而是因为并发症肺部感染导致的身故,属于间接原因,不符合条款中规定的直接且唯一的条件,所以不能赔付。
我看了保险单,确实有这一条款约定,但是我和保险公司对这一条款理解有争议。
展开
收起
2020-12-28 14:44:11
-
补充问题:
医院出具的死亡医学(推断)书
展开
收起
2020-12-28 18:2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