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律师您好,那么这笔已收20%的款项属于预付款是吗 ?合同条款里涉及定金的发包人责任完整两条如下: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2.发包人必须按合同规定支付定金,收到定金作为设计人设计开工的标志。未收到定金,设计人有权推迟设计工作的开工时间,且交付文件的时间顺延。
那么如甲方要求返还,我方应该怎么谈判比较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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