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最好是可以列明一下,具体的法律条款,谢谢。
展开 收起是2001年参加工作,2001年到2008年是临时工,没有签任何合同,2008年单位受到劳动部门监管,单位内部人资部重视劳动法,才签了劳务派遣合同。
展开 收起从2008年签劳务派遣合同开始,都是一年一签
展开 收起2001年至2008年临时工期间,单位未提出签订劳动合同,且未缴纳社保。 如果单位不同意补签劳动合同和拒绝补缴社保,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和向法院提起诉讼,有什么区别?建议选择什么方式处理劳动纠纷?需要准备哪些有利关键性证据?除此之外,还要注意些什么?单位会不会以发放的是劳务报酬,拒绝承认临时工性质的劳动关系来拒绝缴纳社保?还请专家解答,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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