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晓丽
律师
《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分析:1、认定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难度大,如想认定需要如下证据:(1)重婚需要与他人长期稳定以夫妻名义生活,如认定成功会涉及刑事犯罪,因此法院非常谨慎,如有他们一年四季在一起生活的照片和视频,有他们以夫妻自居的相关证据或者证人证言(2)与他人同居是需要长期同居生活,但不以夫妻名义,他本人的忏悔书什么也行,总之要有证据证明是长期的。
这两项取证困难,认定有难度,不是普通的出轨和生了非婚子女就能认定的。
2、相对来讲这种赔偿的额度比较低,即使被认定上,给的也比较少,几万元不等,我认为咱们费劲琢磨赔偿,不去尝试以配偶的名义,将老公赠予第三者的钱款财务追回,让他们难过,提高咱们谈判的筹码,到时候就是男方急不可耐想离婚,满足咱们的要求了。这样通过协议离婚或许我们能获取更多的利益。
希望能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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