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异
律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条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却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故,楼主您拿回婚期给付的彩礼是完全可以的。
黄金首饰的付款记录可以证明花费,6.6万元的现金看看能不能找一找有没有银行的取款记录再配合证人证言来相互佐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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