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益洲
律师
您好,
1.劳动合同期满之后,劳动者如果继续在原单位工作,原单位也没有表示异议,那么可以视为双方都同意以原劳动合同的条件来继续履行劳动关系,但任何一方都可以终止劳动关系,但是应当办理好离职交接手续。
2. 二,劳动合同期满不续订的,用人单位一般都应当按工作年限支付劳动者的经济补偿,另外如果是在北京地区,还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是否续订劳动合同,否则的话还要支付相应的代通知金。
3.如果主动辞职或者离职,除了法定的比如说,因为对方拖欠工资,没有缴纳社保等等情形之外,那么都得不到离职的经济补偿,一般来说是不划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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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服务方:
另外呢,合同期满之后,如果继续存在事实劳动关系,那么还应当签劳动合同,否则的话,单位可能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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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服务方:
只要用人单位没有明确的通知劳动者要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劳动者就有权继续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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