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裁定书下发后未到生效期的问题
还是上次那个劳动纠纷案,我方是企业,劳动仲裁败,收到裁定书后第二日,对方来索要赔偿金,没谈拢,我方明确表示要去法院起诉,不想对方报警,然后带了警察来到生产车间带走公司负责人,警察了解情况后,只登记了一下信息,没有采取任何措施,但正值上班时间,对公司的影响及不好,因为警察不受理,对方威胁说要把变成刑事案件,搞的我们也很担心,现在正在准备起诉书,想把这个事件也写进去,请教各位是否合适?对对方会不会产生不利影响?还可以主张名誉赔偿吗?赔偿的标准怎么算?
补充一下,我们之间不是欠薪,没有道德上的约束,是对方不满被辞退,按劳动法索要各种赔偿,最后仲裁结果只有没签劳动合同的赔偿金(三个月的时间)。
展开
收起
名誉及隐私
2021-02-05 08:5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