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好,请帮忙看一下拟的欠条内容是否有法律效力
我为李四,让张三出具欠条
本人张三,身份证***,在2018年和2019年期间我个人向李四借款以及李四为我垫付公司日常开销和货款的事情共欠李四,身份证***,人民币84000元整,大写捌万肆千元整。
经双方协议,张三承诺于2021年6月1日前全部还清,双方约定由李四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特立此据。
欠款人:张三
身份证号:***
立据日期:2020年2月7日
第一个问题是此欠条内容是否有法律效力
第二个问题是此八万四里的部分借款,我是通过我爱人支付宝转给张三的,另外开销和货款的款项是没有其他证据的,但是张三认可。所以就归类成了内容里的借款和开销货款,是否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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