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我来描述一下三方的关系,公司是甲方,我是乙方,工人是丙方。
乙方跟甲方签订协议工伤责任归乙方,乙方向甲方公司缴纳工人保险。
丙出了工伤,乙向甲方申报,甲方跟社会保障局申报工伤认定。
丙拿到工伤认定向甲方索赔,甲方说跟乙方有协议责任归乙方。
丙方找到乙方索要赔偿,乙方说可以走保险流程,但是丙方急用来不及。乙方找到甲方和丙方,三方签订协议私了,乙方向丙方赔偿10万整,协议上是写9万。后来又补偿一万凑整10万。丙方答应做完流程并拿到伤残鉴定。
后来乙方离开甲方公司。
丙方做完流程并带走了鉴定结果想要去社保局再报销一次。
请问律师这笔赔偿是不是归乙方。
现在甲方没拿到赔偿金拒绝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乙方是向丙方索要还是找甲方索要,然后由甲方找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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