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凯季
律师
你好,还有一些一般纳税人企业,将企业发生的一些不能抵扣的项目,比如发给职工的福利,企业对外应酬发生的招待费等,按规定这些项目发生的进项税是不能抵扣的,企业就要求对方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时候, 把税收分类编码写成能抵扣的一些项目,比如将税收分类编码改成办公用品或者是住宿费,一般纳税人取得这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就无所顾忌的抵扣进项税了。
有一些企业的老板把自己私人购买的一些日用电器,对方在开具发票的时候,要求对方开成自己企业名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样就可以当成自己企业购买的,而且还抵扣了进项税。这些都是属于虚开增值税发票的情形。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很明显,上述行为涉嫌虚开发票。关于如何避税,这里不方便透露,你可以私信我。18710747384,同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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