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内部二手房屋买卖纠纷
我在单位内部准备买一套房子,属于单位内部房,交了订金6万,但是现在单位房产中心年前发布了新规定,因为要办不动产权证,暂停所有房屋内部交易,因此房子现在交易不了,也过不了户,所以我就想退了不买了,但是买家不愿退,我如果想要回我的订金,可以从哪些方面着手?我目前想到以下几点:一是现在房产中心已经停止内部交易了,房屋信息无法过户到我名下,这属于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我们交易无法达成;二是当时交定订的时候我就说明我需要提取公积金来支付房款,但是现在2021年1月1日后新政策提取公积金要求要不动产证和契税完税证明,这房子现在没有不动产证,也没有交契税,导致我没有办法提取公积金,因此也没法付足房款,是政策原因,也不是我的原因;三是卖方事先知道现在房产中心不能办理手续,也没有告知我,存在隐瞒情节,我是否有权利终止协议并要求退还订金;四是这个房子没有不动产证,按照法律规定是否不能上市交易,所签协议是否也是无效的。应该怎么打官司胜算大一点?
中途追要订金的过程中还发生了插曲,我母亲与房主(54岁女性)发生了纠纷,我母亲拉她去派出所协商,她报警告我妈,说我妈拉扯她衣服,露出了肚子,丢了人,因此要以侮辱罪追究我妈责任,只是拉扯了衣服,并没有刻意要掀人家衣服,也只露出了肚子,情节有这么严重吗,房主要求赔偿两万元精神损失费,这不合理吧?接下来我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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