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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而在减持的高光时刻,不可避免的也要面对股权激励的终极税务问题。这里先澄清一个误区。有人问到,买卖上市公司股票,不是免个人所得税吗?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免税仅限于从二级市场买入并卖出的上市公司股票;并不包括上市前获取,上市后卖出的限售股。限售股转让的个人所得税,与一般的股权转让税务处理没有明显差别;即转让者个人仍需就转让所得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而如果转让者享受了101号文件纳税递延政策,这里需要就转让收入与股权激励获取成本以及相关税费轧差,确定应税所得并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以持股平台形式持有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形,其有限合伙自然人合伙人,需要就转让所得缴纳5%-35%的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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