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法官是办人情案、关系案?还是工作上的失职?
我前段时间咨询了各位律师,我向中院院长举报郭法官对虚假陈述不处理,中院院长没有回复的问题。后来,我打电话问了中院办公室专门拆信的同志,她说:详细看了我写的材料,她准备写工单下去,作为上情下达。现在金坛法院监察室的同志在电话里对我说,他准备和审管办的领导商量一下,弄一个方案出来。他问我:“你认为郭法官是办关系案、人情案?还是认为他是工作上的失职?”我说:“如果要说他办关系案、人情案,我没证据。但是,他肯定违背了法官基本准则,他违反了法官行为规范,具体条款我写在举报信里了。蒋巍巍和律师王宇斐对我侮辱、诽谤和人身攻击,他不当庭制止。”各位律师,郭法官除了不当庭制止,他还违反了哪些法律条款?属于滥用职权还是玩忽职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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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问题:
理由和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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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19 14:14: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