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女友恋爱前向我拿了很多钱,能不能起诉讨回?
跟前女友认识很多年,起先在确定恋爱之前她向我总共拿了有十万块钱(不包含小红包、共同消费款、赠送的节日红包或赠送的礼物)。当时出于信任就直接给了,很多没说是借款,但我意思是莫认为是借款,每次都是她向我索要的,期间也有几次叫她还钱,但她都是以没钱等理由不理会。
后来恋爱期间我也给她不少钱,虽然谈了一年多,但这期间她也拿各种理由躲避我的见面请求,一年多加起来见面的时间都没有一天时间,大多是吵架后才见的,我也提出分手两次,但她都会说以后要跟我结婚之类的,使我又放弃!
前些日子她突然说家里不同意我们的事,直接将我拉黑,切断了所有联系!由于我们是异地,一直很少见面,所以都是在网上操作,我也留有转账记录。请问可以起诉她向她讨回之前的十万块钱吗?还有恋爱期间感觉她带有欺骗行为,可不可以一拼向她讨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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