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光
法律执业者
首先,公共部分的所有权人是业主,也就是说,业主对于该部分公共区域是享有使用权的。在不影响,不妨碍正常消防以及其他人员通行安全的前提下,业主对公共部分进行合理使用,是具有法律依据的。我国的法律是严格保护公民个人财产的,对于您个人所有的财产物业无权扣留收走,他是没有这个权利的。最后,我想在这里善意的提醒您一下,对于是否因为摆放物品影响了消防安全以及人员通行安全,物业是不是有一个明确的标准?您的判断和认识和物业的判断和认识,目前在该点上是存在分歧的,那么物业有没有拿出一个明确的依据来来证明您妨碍了消防通道的使用安全或者人员通行的安全?如果有,我们要认真对待,要听从物业的管理;如果没有,那物业无权干涉你使用该公共区域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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