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舒婷
律师
企业如果不能证明并且充分说明涉案员工的行为存在“恶意”,则该员工的行为或可能为一般日常观念所容忍,且考虑到劳动者享有的言论自由权利,在进行相应价值判断之后,不排除裁判人员得出劳动者的行为并不构成“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或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最终认定劳动者的行为构成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即用人单位的解除行为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则用人单位无需承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包括补偿或者赔偿。相反,如最终认定用人单位构成违法解除,则用人单位或承担恢复劳动关系或承担向劳动者支付相应赔偿金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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