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以前我一个亲戚以我的名义成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我是该公司的法人,但该公司始终都不是我掌控和经营的,我这个亲戚才是真正老板。现在他为了想从我已被查封的房产中分得一些钱(原先他有托人叫我配合他,事成后给我一些回报,我没同意,因为我觉得这是违法行为),所以他就私自利用我这家公司与其他某某公司(我这亲戚不是该某某公司的法人,但该某某公司也是我这个亲戚掌控的)以往的往来款(银行流水)做为我公司向该某某公司的借款,然后他自己私下伪造一份借款合同,盖上以我名义成立的公司的公章和法人章,接着又私下伪造一份我本人的借款担保合同并盖上我的私章,然后向法院起诉我,想胜诉后也要向法院申请查封我的房产,并从中分得一笔钱款。请问律师,他伪造我本人借款担保合同上没有我签字和按指印(只有盖我私章),法院会采纳吗?我出庭应诉能胜诉吗?或者我应该怎么应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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