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豪
法律执业者
需要明确一个前提,即是否会以该项目成立独立的公司进行运作。
那么花开两朵,各表一支。
如果会以该项目成立一个新公司。则你的参股行为,实际是和公司共同投资该项目,你和公司都为该新公司的股东,公司的其他项目和整体负债不用过多考虑,也不需要过多考察公司的其他项目;是否从该新公司中领取工资可以与公司进行约定,没有持股比例的要求,即你又当股东,也是新公司员工,但这样会存在和原公司劳动关系的冲突,建议以股东身份分红就好;和公司一直成立公司,关键是要求公司按时缴纳认缴出资,即都为实缴出资。
如果不会以该项目成立一个新公司。则你的参股行为只是你和公司就某个项目的收益约定分成,公司整体经营不好当然会影响这个项目收益,因为公司财务是统一核算的;这种情况下,你可以要求公司提高你的月固定收入,毕竟你是要投资到这个项目的;要了解公司情况的最好办法就是成为公司股东,股东拥有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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