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办厂19年,最终对方以原始协议丢失为由否定原始协议内容
96年三人共投资12万元合伙办厂 当时三人签订了原始合伙协议 ,甲方投资3万持25%公司股份,乙投资4.5万持37.5%股份,丙投资4.5万持37.5%股份,当晚三人一致同意公司的股份分配比例,并签定了合伙协议三方当晚签字按了手印。当晚丙提出意见,以原始协议内容打印三份再重新三方签字确认内容,各持一份。后来丙迟迟不给,一拖就是18年,14年初丙来我老家协商,承认原始协议已丢失,这些年公司没有多少盈利,无法提供公司帐目,愿意补偿甲方10万元了清股权一事,甲方不同意。双方经多次协商无果,最终2015.12.26乙和丙联手将甲赶出了公司,希望甲起诉乙和丙。但甲提供不了太多的证据,一直没去起诉,但每年都会请求政府和司法帮忙调解,到现在没有成功。我现在只有一个要求,要回原始合伙协议,以正常的程序起诉他们,但我不知道该如何要回协议,请多多指教,谢谢!
展开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