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忆湘
律师
1.劳动纠纷容易出现地域性差异,即各省判决不太一样。
2.按民法理论,解除通知自送达即生效,你既然可以申请仲裁,就说明应该收到书面通知了。你继续进行仲裁就可以了,至于离职手续是程序问题,不影响合同本身。
3.不排除仲裁委或法院认可公司撤回通知的可能,但你可依据30天通知期的立法目的维护权利。法律规定30通知书不是让企业随时撤销的,而是为了让劳动者利用时间找新工作,避免突然没了收入。所以即使到期没有办手续,或者撤回通知,都不影响合同解除,除非你同意。
4.如果在公司撤回前,你已经找到工作,就更加不用担心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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