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期间空调损坏
我是租客,签了租房合同后,我住进房子半月后发现空调无法使用,出不来冷气,这期间并未使用空调,于是我就找人来维修,当时维修人员给空调加了氟,我向房东说明了情况并报了账。房东也报销了这次的维修费。但是使用了两个月以后空调又吹不出冷气了,于是我又找人来检查,维修人员说是空调管子漏了,之前加的氟漏完了。所以又导致再次吹不出冷气,那么如果再次维修的话费用该由房东出还是我出?
备注:合同里写的内容是家里电器如果是由租客人为损坏,维修费用该由租客出,但是这个空调明显就不是我人为损坏的。是之前的维修人员没有检查到位,没有检查出根本问题以至于空调再次漏氟。那么这次事件中我到底有没有责任修这个空调,出这个空调的维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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