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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
楼主
¥25
购买他人的债权属于职业放贷人吗?
第一个问题,购买他人的民间借贷纠纷债权,然后去起诉,属于职业放贷人吗?第二个问题,就是我上周提交了审核资料给法院(还没有正式立案),我的案由提交错误了,准确说是“债权转让纠纷”我提交资料写了是“民间借贷纠纷”,这样后期立什么案由,要不要提前跟法院说,案件是这样的A和B签订了借款协议,A是出借人,B是借款人,后期B不还款,我跟A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然后我为原告,B为被告,A为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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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2021-06-20 09:59:22
+补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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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47)位律师解答
¥0.54
李新宇
律师
15"
自动转换:
你好像这个案子的话呢,你需要将这个迷迷迷这个债权转让纠纷,而不是迷接待啊,因为你是受让的债权啊,主张由这个呃受让人来主张权利啊,应该是债券转让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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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20 10:00:23
525
匿名服务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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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自动转换:
呃,针对你说的是不是职业放贷人啊?因为你这个转转让人啊,转让人是如果被认定为职业放贷人,你又多次受让啊等于是变相的啊,放贷啊变相的放贷的话呢,也会被认定为职业放贷了啊?
2021-06-20 10:01:07
¥0.54
王珍
律师
33"
自动转换:
你好,这种情况一般不会属于职业放贷人,当然也要看你购买的债权,它本身里面存不存在啊?这个放高利贷的清闲啊,至于你所说的这个按钮的问题,按油是法院定的啊,你个人立案的说不需要先按油,不管是的这个债权转让还是民间阶段都不需要你写,正常写递交起诉状被被告的身份信息,还有你个人的身份信息就是原告的身份信息就可以了,按有人给法院来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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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20 10:01:58
165
¥0.54
贾增桥
律师
你好,我认为你的案由写民间借贷纠纷,也是正确的。然后呢你的行为购买债权去起诉,应该不属于职业放贷人,但关键是看你的这个协议是怎么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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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20 10:03:13
17
¥0.54
张超
律师
职业放贷人通常是指出借款项的人,你是债权转让的受让人,不属于职业房贷人。但如果你的上家是职业放贷人,被告可以以此对你抗辩。案由最终由法院决定。应该是民间借贷纠纷,不是债权转让纠纷,债权转让纠纷是指你和上家之间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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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20 10:03:22
125
¥0.54
李鑫
律师
66"
自动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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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20 10:03:29
191
¥0.54
王宝珊
律师
您好,建议和法院沟通协商更换案由,是可以的,这种情况属于债权让与,已告知债务人即可,您有权起诉该债务人来主张还款,不是以此为业是不构成职业放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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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20 10:05:04
1492
¥0.54
崔常山
律师
债权可以转让,但是转让以后要通知债务人,因为转让债权没有增加债务人的责任,转让合同有效。另外,你是否是职业放贷人,要看你在辖区法院是否有类似案件,并且超过五件该类案件。我处理过多起该类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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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20 10:07:11
61
¥0.54
李晓轩
律师
如果你购买了多个债券,那就属于职业放贷人。如果案由不对,你需要向法院提交书面的变更申请,不然你赢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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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20 10:07:26
365
¥0.54
黄振波
法律执业者
职业放贷人认定的条件并不是以购买这群作为唯一认定标准,以在同一法院同一年度,涉诉民间借贷达十件以上,或者在同一中级法院及辖区各基层法院民事诉讼中涉及15件以上民间借贷案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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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20 10:07:29
592
匿名服务方:
或在同一年度内,同一或关联原告在同一中级法院及辖区各基层法院涉及民间借贷案件5件以上且累计金额达100万元以上,或者涉及民间借贷案件3件以上且累计金额达1000万元以上的,可以认定为职业放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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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20 10:08:16
匿名服务方:
对第二个问题,不管是债权转让纠纷,还是民间借贷纠纷,在受理审查过程中,法院会根据实际事实和证据对案件进行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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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20 10:11:41
¥0.54
郭淑娇
法律执业者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这个案由确实是错的,这属于债权转让之诉。你这种情况是很容易被认定为职业放贷人的。有不清楚的可以继续追问,希望能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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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20 10:08:29
120
¥0.54
许家苗
法律执业者
55"
自动转换:
债权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我不知道你这个程序怎么走,你不走的话,那么转让是不成立的,所以并不是说取得这个b的同意,只是通知这个通知呢?需要提交证据,另外你签订的借款协议使借贷关系纠纷也是可以的,哪有债权啊,也是可以的,但有这个的并不是很大的影响,关键是你的事实的部分,你叙述这个事实要符合客观实际,这个彩种的时候,法院会调查的,这个影响并不是很大,就是说你购买债券,然后就成了职业化的人,这个方法就不承认了,这个是说法不错的,没有是这样放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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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20 10:11:51
266
¥0.54
张华北
律师
25"
自动转换:
啊,你好像你描述的这种情况呢啊一般不会认为是职业借款啊,职业放贷人啊,这种的属于是债权转让啊,在线转让,那么因为都属于由水晶前几服的啊这个关系啊,那么可以同意啊这个按键按油呢,可以写入欠款欠款纠纷啊,这个问题不大啊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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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20 10:13:11
678
¥0.54
任宇飞
律师
如果不是购买多个债权,债权转让不属于职业放贷人。债权在全部让与时,受让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合同关系的新债权人,原债权人脱离合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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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20 10:16:03
91
¥0.54
吕海
律师
① 只要相关借款合同的利息在法律保护范围之内,你方行为不应认定为职业放贷。 ② 因为您已继受了债权人的债权,所以您即取得了债权人地位,您与债务人之间的纠纷应定性为民间借贷纠纷。从您介绍的基本情况来看,以民间借贷纠纷为案由提起民事诉讼是适当的,无需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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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20 10:18:18
240
¥0.54
谢福金
律师
30"
自动转换:
你好像您所说,这种行动人家接待纠纷按钮,这个是没错的,因为那个b是借款人,我们就这样的关系是属于这个已经接待了芬兰,如果您以a那边的关系才是属于债权转让纠纷可以分为,所以根据借款,这边是属于民间借贷纠纷,只要有什么有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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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20 10:21:31
54
¥0.54
王正纲
律师
39"
自动转换:
你好看了你描述职业放贷人的认定是以在同意地区的法院涉及到这个民间借贷的啊,比速来认定的每一个法院的认定笔数是不一样的,这是一个问题,第二个,如果法院认定你们是乙转让债权的形式来规避职业放贷人的话,那法院也不会支持,也会认定你为这些放在人,第三个问题按钮的问题是由法院来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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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20 10:26:20
9
¥0.54
秦惠芳
律师
你好,你所说的第一个问题,职业放贷人并不是你这样界定的,跟这个事情没有关系,案由提交错误,并不影响案件的审理,关键是看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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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20 10:28:25
1237
¥0.54
张佳伟
律师
首先,需要明确一个概念:何谓职业放贷人?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多次放贷并且起诉至法院的当事人为职业放贷人,你可以再次准备好资料后提起诉讼,现在你可以撤回你的起诉材料,并且和法院立案庭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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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20 10:30:15
56
¥0.54
李梦辉
律师
不是以此为业的,不构成职业放贷人。案由一般是由法院来定的,不需要你去定的,如果你对法院定的案由有异议,你可以跟法院沟通变更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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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20 10:30:23
8
¥0.54
徐欢
法律执业者
如你所述,“购买他人的民间借贷纠纷债权”,属于债权转让,符合民法典的规定。你的起诉的案由错了,应当及时向法院提出并更正。你列的原、被告及第三人身份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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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20 10:30:53
125
¥0.54
刘闯
法律执业者
51"
自动转换:
您好,购买民间债权债务,那么这种行为呢?署一个债权的让予,如果不是职业从事这种行业的话,是不构成职业放贷,这与职业放贷是两种区别,地方大,主要是高利高利息啊,高回报为目的,来来进行专业的这个职业放贷人可能现在来看呢嗯,是合法的嗯是有权通过和合理合法的债权转让之后由嗯由您这边直接起诉债务人来主张还款,这个是法院是会支持的,但您这个按钮是存在问题,可以直接也呃主张代位的这个球场全来向债权人直接主张呃主张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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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20 10:42:58
2308
¥0.54
苗世静
律师
26"
自动转换:
你好,如果你买了他的债券的话,那么你肯定不属于直接房子,直接放那样直接放那个镯子是拿着自己的钱,对外与高历代的迷离,对外放贷,这种属于职业放贷人,嗯嗯,有这块主要是法院来定,而不是你来定这块儿这块影响不大,如果以这个离婚之后呢,你们现在才去的时候可以下方问题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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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20 10:57:53
184
¥0.54
黄一洪
律师
11"
自动转换:
关于你提到这个问题啊,这个有没有法院的裁判文书?如果方便的话,那我建议你把那个法院的裁判文书,判决书我可以私信发给我看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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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20 11:09:24
115
¥0.54
邹春
律师
职业放贷人,是指出借人在一年之内在同一地区法院多次民间借贷案件,其出借行为具有反复性、经常性,借款目的具有营利性,属于从事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构成非法放贷,认定为职业放贷人,就一次的话不属于职业放贷人;案由属于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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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20 11:16:39
22
¥0.54
刘学勤
律师
19"
自动转换:
啊,你好朋友是流泪的时候,现在我跟你说一下,再强调转让的话,肯定不属于职业放贷的啊,这是第一个问题,第二个问题的话,你按有写错的话,你可以跟法官沟通的呀,变更一个请啊,或者跟法官跟法官也可以依职权的这个问题不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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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20 11:29:19
250
¥0.54
丁辉
律师
11"
自动转换:
爱情是由法庭最近定安又不是由于本人确定安装的,需要看你的素质是如何写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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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20 11:33:07
63
¥0.54
赵严
律师
你好,根据你的问题描述,首先第一个购买他人的债权,然后去起诉索要债权,这个不属于职业放贷人,第二个问题,债权转让纠纷案由这个没什么问题的,法院会进行审查,在立案的时候你可以更正一下,第三个债权让与需要通知债务人,不通知的债权不发生效力,也就是你与a签订债权让协议,那么需要通知债务人b,如果债务人b不知道你们签订的债权让与协议,那么你与a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对b不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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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20 11:39:45
81
¥0.54
韩亚锐
律师
你好。仅仅一次,是不构成职业放贷人的。至于后期立什么案由,不会因为你提交错了就不给改的。即便到庭审,法官认为案由适用错误,也可以释明更正的。希望对你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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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20 11:42:31
15
¥0.54
罗超
律师
起诉书有吗 我们审查一下 , 我们处理过类似案件,根据你的描述,可以给你进一步解答,维护你的合法权利,告知你如何具体操作,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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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20 11:48:12
37
¥0.54
杨康
律师
不属于职业放贷人,正常写好起诉状就可以,对于案由确定,由法院确定,准备好证据及其他材料提交法院立案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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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20 11:54:04
167
¥0.54
孙杭林
你好。你说的情况。你不属于职业放贷人,但是会审查A是否职业放贷人,B可以以此抗辩。另外案由是民间借贷纠纷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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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20 11:54:22
497
¥0.54
范明
律师
你这个可能立案都是困难的,因为现在对于职业放贷人,很多地方的法院就是这个立案都困难,所以说债务人对于这个原来债权人的这种抗辩,对于新的债权人他这个抗辩人是成立的,所以说你的立案都是比较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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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20 11:56:09
154
匿名服务方:
至于案由,法院按照他审理过程当中可以确认的就可以了啊,这个其实并不需要过分的过多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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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20 11:56:42
¥0.54
彭桂江
律师
首先对于职业放贷人法律上有严格规定,只要在一定时间内在某一个法院不存在多次提起民间借贷诉讼就不能认定为职业放贷人。其次对于案由方面,法院会有专门的人员进行材料审理,如有问题会给你电话交流,要求你对于案由进行变更,案由方面并不是当事人一定要确定的要素,最终在审理时,法官可根据案件事实确定真正的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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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20 12:10:00
47
¥0.54
马范君
律师
22"
自动转换:
像你所说的情况,不是职业方向人,你只是受让了债权啊,这个你是这个没有问题的,这一案由呢?嗯,这个东西个法院操作方式不一样,一般情况下,法院不会再纠结于这个案子的问题额除以审查到了,如果没有审查到的话,后期可以更改案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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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20 12:43:46
56
¥0.54
侯艳霞
律师
11"
自动转换:
这种不涉及的直接放贷的人,然后另外这个案由嗯,目前便便都行,但是开庭的时候和额法官沟通变更案由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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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20 12:47:17
11
¥0.54
黄美溪
律师
您好,购买他人债权不属于职业放贷人,但是很有可能被法院认定为套路贷或者其他违法行为。关于第二个问题,法院在审查立案的时候会审核案由的,案由不对的话会被法院退回的或者法院会直接以正确案由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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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20 13:00:03
24
¥0.54
朱久兴
律师
你好,根据你说的情况和问题,案由有时不能改,需要撤回来重新立案,这个更改案由主要是法官的主动性问题,技术上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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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20 13:11:46
53
¥0.54
吴炜
律师
这个如果数量不多,一个两个转让的情况下不属于民间借贷,就是简单的债权转让,这样起诉没有问题,案由错误也影响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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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20 13:14:04
99
¥0.54
何勇
律师
29"
自动转换:
你第一个问题,你不是属于职业放贷人,直接放在人是以放贷为主业,你这个明显的不符合放贷,而且第二个按钮的有反应,审查后期的法院会纠正你说你你的按钮开庭传票上面会给你纠正的,不要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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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20 13:33:50
8704
¥0.54
韩孟扬
法律执业者
根据你所描述的问题,首先你这个情况,是否构成职业放贷人这个法院有一套认定程序及名单。另外案由问题,并不是你说是什么案件就是什么,也是需要法院来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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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20 13:42:21
49
¥0.54
刘锐
律师
第一个问题应当不属于职业放贷人。第二个问题,只要能立案,进入审判阶段后法官会向你释明的,只要变更一下案由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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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20 13:53:48
61
¥0.54
张凤启
律师
14"
自动转换:
哎,您好,您如果不是有经营资质的公司,您从别人那里购买债权,那这个肯定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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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20 14:05:29
154
¥0.54
王银
律师
18"
自动转换:
你这个不会属于职业放贷人的是第一个问题,这个问题法院设立后,它会根据你的这个具体情况,如果按用不对话,它会提醒你,嗯,让你已经改更改,如果对的话,就不用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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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20 14:42:40
12
¥0.54
孔繁越
律师
10"
自动转换:
这个按钮错了,直接去变更一下按钮就可以了,没那么严重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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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20 14:51:20
167
¥0.54
郑磊
律师
1.不属于职业放贷人,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2.正式案由由法院根据审理进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案由管理规定确定,与你提交的案由没有直接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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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20 15:41:27
94
¥0.54
吴瑶
法律执业者
您好!根据您所述情况,这并不属于职业放贷人,且符合法律规定。正式案由与您提交的案由没有直接关系,后期由法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案由管理规定,再根据审理进程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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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20 15:46:34
29
崔兵
律师
根据我几十年的历史经验和法律总顾问经验以及诉讼法律经验来看,这种情况涉及保理合同有特殊的法律关系,需要特殊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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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20 19:38:29
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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