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好!
平安电话推销人员让我在2019年购买了一份平安保险,一年多的时间累计交费34,108元,后于去年7月份左右退保,退回金额15,348元。上周,有两自称保险售后人员找我,承诺,可帮我将剩余18,760元全部退回(可能保单存在忽悠、贬值、不实等问题),但我需签订退保协议书,并在收到退款后支付7500元委托费用。在他们的指导下,与平安公司进行交涉,平安答应可再退回13,000元。请问: 如按保险售后人员的指导,我的损失是7500元;而按平安的退保承诺,我的损失是5760元。我该如何理解这件事情?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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