谌见平
律师
1、法律分析
(一) 根据你填写的信息来看,虽然你与卖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但是房屋已经过户登记给了其他购房人。参照《2015年全国民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27条的规定,其他购房人已经合法取得了房屋的所有权,除非其他购房人自愿放弃该房屋或者他与卖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否则你将无法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二) 卖方没有故意隐瞒房屋已经出卖给其他购房人的事实,如果你明知该房屋已经被出售给了其他购房人,仍然与卖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的,你与卖方可能已经构成了恶意串通损害了其他购房人的利益。你与卖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合同。合同被确认无效后:
1.你向卖方支付过购房款的,卖方应当返还;
2.如果你已经对房屋进行过装修的,因为装修导致房屋增值的,卖方应当对你进行适当的补偿;
3.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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