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是医患双方都不希望发生的,但有些事不是说你不想它就不会发生,既然发生了双方就需要采取一定的办法予以解决,对于医疗纠纷的解决可以采取协商的方式,也可以采取调解的方式,还可以采取诉讼的方式。虽然说诉讼是纠纷解决的最后保障,但为了避免超过诉讼时效,患者最好早做诉讼之打算。
按照诉讼法的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同时,为了方便老百姓诉讼,诉讼法规定,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另外,法院一般在立案厅都有列好表格的起诉纸,或者将起诉状的格式内容用展板的形式,放置在大厅内,患者及其家属想自己撰写起诉状的可以参看相关的格式,但应把诉讼重点突出出来。向法院起诉是医疗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寻求的最后一道保障线,也是最有效力的解决纠纷方式。向法院提起的诉讼,应该注意以下一些问题:
第一,起诉要注意诉讼时效制度。向法院诉讼,有时效制度,如果过了诉讼时效,合法的权益最终可能得不到法律的保护。普通时效为两年,但医疗事故属于身体受到伤害所需的赔偿,诉讼时效只有一年,从确定为医疗事故之日起算起。当事人千万不要在协商、调解和等待中,超过诉讼时效。
第二,起诉要有合适的原告和被告。原告一般是患者本人,如果死亡的,一般指死者的法定继承人。而被告一般是指医院,主治医生是代表医院的职务行为,一般不能作为医疗纠纷案件的被告。
第三,要有合理的赔偿请求。赔偿的数额应根据法律确定在合理的范围之内,如果超过合理的范围,漫天要价,不但得不到法律的支持,而且还要承担额外的诉讼费用。
第四,要有支持自己诉讼请求的证据。最主要的是鉴定结论,如果没有鉴定结论,要提供或申请法院调取有关病历资料,并可申请法院进行鉴定。
第五,尊重法院的审理程序和秩序。医患双方要相信法律是公正的,如果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通过上诉程序予以解决。
在发生医疗纠纷诉讼后患者应需证明存在医疗侵权损害基本事实的,这些证据包括:
1、证明医疗关系的成立(首要举证责任):病历和收费单据是证明医疗关系存在的最重要、最直接的证据,患方需要保存好病历和收费单据等;
2、证明损害结果的存在:一般是医疗病历写明的损害结果,对于造成残疾的还需要委托人身伤残等级鉴定并提交伤残鉴定报告;
3、证明所主张的赔偿项目的合理性及具体数额。另外,根据“持有证据的人负有提交证据的义务”规则,患方有向法院或者鉴定机构提交未建立门诊档案的门诊病历义务。
当然也不是所有的证据都需要由患者来提交,在医疗纠纷搜送中实行“举证责任导致”原则,我国法律明确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由此,法院审理医疗侵权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实行医疗机构举证责任倒置,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医疗纠纷的侵权案件不同于一般侵权,其诉讼时效较短,患者若采用协商或者是调解的方式也不是不可以,只是若协商未果的话很有可能因超过诉讼时效而求助无门,所以患者在发生医疗纠纷后要做两手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