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拘留后能申请取保候审吗,如何办理

时间:2015-09-18 09:41:00 来源: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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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司法机关对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我们也都知道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一般都是被逮捕羁押的状态,这个时间段申请取保候审已经没有什么可争议的了。但是犯罪嫌疑人仅仅是被刑事拘留的,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吗?如何可以办理取保候审的话,应该如何办理呢?请阅读下文,一起来了解这些问题的答案。

 

被拘留后能申请取保候审吗

 

公安机关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刑事诉讼法》第96条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根据《刑事诉讼法》上述规定,在刑事拘留期间,犯罪嫌疑人本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近亲属包括犯罪嫌疑人的父母、配偶、同胞兄弟姐妹、子女)均有权申请取保候审,但其聘请的律师不能代为申请取保候审。而在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除犯罪嫌疑人本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申请取保候审外,犯罪嫌疑人及其近亲属聘请的律师也可代为申请取保候审。

 

如何办理取保候审

 

1、取保候审的申请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取保候审的决定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应当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并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并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

 

对不符合取保候审法定条件的,不同意取保候审。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除此之外,司法机关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自行决定取保候审。

 

3、取保候审的执行

 

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执行时,应当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令其签名或盖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的,取保候审期间届满以后,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将保证金退还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告知保证人解除担保。

 

办理取保候审的技巧

 

首先,提交取保候审的最佳时间是,一般在刑事拘留的第三个星期即21天左右最佳(刑事拘留一般30天,加7天批捕审查期,共37天),此时侦查员正在起草提请批准逮捕申请书,比较关注取保候审。还有的律师,会选择在周五提交取保候审申请,因为周六的批准者是值班领导,容易批些。

 

其次,可以委托律师向检察院侦查监督处(即批准逮捕机关)出具律师意见书,建议不予逮捕,以增加取保候审几率。

 

最后,申请取保候审要多与司法人员沟通。通常情况下,只有当事人认罪后,司法机关才同意取保的,而这个认罪以后是难以推翻的,因此如果案件有冤的话,必须谨慎决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取保候审,不过申请人需要证明被拘留人具有取保候审的客观条件,如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主观恶性、身体健康状况、排除犯罪的证据等等。而且还要针对不同情况,灵活应变,与办案人员办案单位沟通,与被害人沟通,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