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借条的有效期及借条复印件的证据效力

时间:2015-10-17 09:41:00 来源:猎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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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借款活动中,不少人以为只要对方给自己打了借条,那就万事大吉了,没有必要再去担心债务人会不会还债等问题,可事实却并非如此,要知道借条也是有时效的限制,过了时效,它可能就会变成一张废纸。那么,借条的有效期是多久呢?另外,如果借条原件被弄丢了,借条复印件有没有证据效力呢?下面将为您具体阐述。

 

(一)借条的有效期是多久

 

借条的有效期如下:

 

1、借条的有效期是指借条的诉讼时效,借条的诉讼时效不影响借条本身的效力。只要是合法签订的真实有效的借条无论多久,借条本身都是有效的。时间只是确保是否超过了诉讼时效,是否会得到法律的保护问题。

 

关于借条的诉讼时效,与民间借贷的诉讼时效一样要看是否约定了还款时间,如果写明了还款日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从还款日期的次日起计算两年。如果没有约定归还时间,则最长诉讼时效为20年。

 

2、借条超出了诉讼时效

 

(1)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尽量考虑通过友好协商,促进当事人双方就原借条、欠条达成的还款协议。如果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该还款协议属于新的债权、债务关系,该还款协议应受法律保护。

 

(2)如果超过诉讼时效,当事人双方无法协商的,债权人一方可以考虑向对方发出催收到期款项通知单。如果债务人在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

 

(二)借条复印件有没有证据效力

 

在借款纠纷中,如果没有借条原件而只能提供复印件,那该复印件一般会被认为是瑕疵证据,需要符合瑕疵证据补强规则才具有效力。

 

所谓瑕疵证据的补强规则,是指某些证据由于其存在证据资格或者证据形式上的某些瑕疵或者弱点,不能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必须依靠其他证据的佐诬,借以确保其真实性或补强其证据价值。

 

因为借据毁损,无法与原件核对的书证的复印件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必须经过证据补强,而且要具备以下3个条件:

 

1、必须有其他证据可以与复印件相互印证,单一的复印件证据不能单独认证。即复印件证据应有其他的辅助证据加以印证,而且证据之间应该能够形成证据锁链,从而证明案件的事实。

 

2、书证复印件提供人不能提供原件核对应当有正当的理由,即有客观上不能提供原件的原因(包括有证据证明复印件原件已经灭失,原件在其他人手中等原因)。主观上的原因是不能作为不能提供原件的正当理由的。

 

3、书证复印件提供人应证明不能提供原件是确有客观原因。

 

无法与原件核对的复印件不能单独作为定案的依据,必须通过证据补强,即确立的是瑕疵证据的补强规则。

 

俗话说:“未雨绸缪,防患于未然”,这是有一定道理的。就借款纠纷而言,如果当事人在借款发生时就保留好了相关证据,一旦最后发生了纠纷,那些证据可就派上大用处了。如果您不知道自己在借款活动中应该收集哪些证据,那么建议您最好是去咨询一下专业人士,避免出现空口无凭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