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剧融资的主要方式——影视版权质押融资

时间:2016-02-16 09:09:00 来源:陈铁成
收藏
0条回复

近几年,我国的影视行业取得了长足的发展,收视长虹的电视剧、票房喜人的电影层出不穷。但是影视剧制作所需要花费的经费也是惊人的,在筹备影视剧之初,有些制作方就会通过融资筹集资金或者降低自身的投资风险。不过,影视剧的融资方式多变,过程中可能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尤其是影视版权质押融资涉及到诸多法律事项,更容易引发纠纷。因此,建立长效的问题解决机制是十分必要的。

 

国内影视公司的主要融资方式

 

1、多方合作拍片

 

多方合拍机制不仅可以降低制片方的投资金额,也有助于降低投资方的风险。据了解 ,《唐山大地震》最初由唐山市政府、“华谊兄弟” 和 “中影集团”三方联合投资,投资额分别为 6000万元 、5400 万元和 600 万元。后“华谊兄弟”将其在影片中的部分投资转卖给了浙江影视(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电影(集团)有限公司、英皇影业有限公司和寰亚电影有限公司,因此,影片的投资方增加到了7 家。《唐山大地震》通过政府托底,多方投资的参与使投融资的风险降到了最低限度。

 

2、预售版权,加速资金回笼

 

影片上映之前,制片方通过性向海内外的发行公司和放映公司预售发行权、放映权,收取定金或“保底发行金”以支持影片的制作。

 

3、贴片广告与植入式广告收入

 

由于受众数量巨大,电影及相关场所天生是个广告载体。例如派格太合传媒出品的《爱情呼叫转移2:爱情左右》就是植入式广告的成功案例,获得了广告本田的巨额广告收入,降低了投资风险。同时,《唐山大地震》中唐山市政府的投资的6000万元中仅15%作为投资,其余85%—5100万元作为“赞助”是无偿的,这部分“赞助费”的投资实际上也是一种广告植入,是一种城市植入,带给唐山市政府的不仅仅是票房上的收益,更多的是一种城市宣传和城市名片,值得电影人借鉴。

 

4、上市融资

 

由于国内电影产业迅猛发展,各家影视企业的融资需求也逐步增强。各大影视公司意欲通过上市获得融资,扩大规模。中影集团、华谊兄弟、光线传媒、上海电影集团上市或者转板的消息不断。国内发行巨头保利博纳内部整改完成后将更名为博纳国际影业集团,并期望能在2010年赴美国纳斯达克上市。尽管由于下半年世界经济形势和政策体制制约,他们的上市计划一缓再缓,这些影视龙头企业,产业基础和产业结构稳定,盈利状况也比较可观。上市融资是它们扩大规模的重要手段,也必将是迟早之事。

 

5、版权质押贷款

 

版权质押贷款即银行针对影视制作企业发放的以版权质押为担保的贷款。2007年交通银行北京分行与北京天星际影视文化传播公司的电视剧“宝莲灯前传”签订了一份以版权作为质押的贷款合同,成为中国影视产业版权质押贷款的第一例。

 

随之,银行版权质押贷款模式得到进一步推广。2008年北京银行进军影视业的行动成为影视融资圈内一大亮点。自北京市启动影视产业与金融资本对接工作以来,北京银行发放的文化创意企业贷款占金融机构发放总额的90%以上。

 

影视版权质押融资存在的问题

 

中国大多影视企业版权抵押资质不足。无实产抵押的银行贷款,如果没有第三方担保机构,版权质押贷款就相当于信用式贷款,并不适合国内所有影视公司融资。因为银行是否融资,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该影视企业的实力。实际上,中国有票房号召力的导演、制作相当有实力的影视公司是很少的。

 

另一方面,我国在抵押、质押权的行使方面还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没有转让和残资处理的二级市场,影视版权等非传统的抵押、质押物如果要“变现”,不确定性很大,程序复杂,周期也长。

 

这就增加了融资风险,然而银行最在乎的是风险控制,所以不可能无偿给与影视企业大额贷款的。贷款银行主要关注融资影视企业是否有可靠的资金来源、是否有操作电影的成功经验等;该影视项目是否有著名的导演、演员加盟,主题是否积极向上;此外是对担保方式的选择等问题。目前对于银行来讲,投资拍片是具有高风险的。对于大部分影视公司,尤其是大量的小公司,想获得超过公司注册金额的贷款几乎没有可能。

 

在银行“规避风险”为第一的前提下,华谊兄弟的“夜宴”,是通过寻找担保机构获得的银行贷款,以及周润发主演的“黄石的孩子”,交通银行北京分行采用的是固定资产抵押加上担保的方式给它融资。目前,信用担保机构不能对影视著作权知识产权做出评估,最后只能用融资人的房产、甚至法人代表个人的无限连带责任作为抵押物。北京银行对保利博纳、华谊兄弟、光线贷款的贷款,也是在对公司的尽职调查,资产状况做了评估之后,不仅将版权、销售收入作为担保,还把法人代表个人的无限连带责任作为抵押才获得。

 

影视版权质押融的解决方案

 

1、解决无形资产的价值评估问题

 

通常情况下,无形资产的价值要比固定资产的价值更难以评估,需要对该无形资产及其行业具有深入了解,并依靠复杂的技术评估手段,这些无疑需要具有专业化的人才队伍;目前尝试建立知识产权评估体系成为当务之急。当然,版权评估的前提是必须要产业化运作的经验,没有经验,没有延伸出其他产业价值,版权评估体系必然成为空谈。

 

2、完善版权流转体系

 

银行在放贷时不得不关心一个问题:一旦制片机构投资失败,则对版权既无兴趣也无能力去经营的银行,如何实现自己的质押权?变现是其最佳选择,但目前国内版权市场发育尚不完善,流转体系尚未有效建立,所以处置质押版权成为棘手的事情。

 

政府相关部门与行业内的许多人也已经关注这个问题并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比如国际版权交易中心已经开通了版权网上交易系统,据悉北京产权交易所也接受知识产权财产权的进场交易,但目前来说规模还是比较小,交易零散,未来需要建立一个完善的版权流转体系,便于质押标的变现。

 

3、培育专业化的信用担保机构

 

目前的担保公司很少涉足文化创意产业,对这个行业的创作、经营都是缺乏了解的。而这个行业和以前传统行业有实质上的区别。最关键的是,担保公司没有很好的风险处置渠道。所以推动专业化的担保机构建设,这样的机构会对文化产品的销售、风险处置、产品的再开发方面有比较好的业务资源和渠道。一般的担保公司都是企业还不上钱了,担保公司给代偿就完了,但是专业的担保机构是可以起到项目前期的调查、后期的项目监理这样一个作用的。有专门的信用担保机构为制片企业提供担保,这样可以有效降低银行风险,使制片企业顺利获得贷款。

 

在实践中,影视企业存在融资担保难、影视产品版权评估困难、银行的风险控制与影视企业拍摄周期相矛盾等问题,影视文化企业融资难的根本性问题尚未得到解决。虽然版权质押融资制度还不是十分健全,存在着诸多问题,但是影视文化企业解决融资难的发展方向依然是版权质押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