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国务院扶贫办在甘肃兰州联合召开专项工作会议,决定从2016年1月至2020年12月,在全国范围内共同开展为期5年的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通过强化对扶贫资金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和预防扶贫领域的职务犯罪,努力确保脱贫攻坚期内职务犯罪不发生、少发生,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来自最高检的统计数据显示,从2013年至2015年5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查办涉农和扶贫领域职务犯罪近3万人,占同期检察机关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总人数的22%。涉农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不仅在高位徘徊,处于易发多发态势,而且呈现出“小官涉贪”明显、窝案串案严重、贪污侵吞突出、发案环节集中等新特点。
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检察机关将围绕脱贫攻坚“五个一批”工程,重点查办发生在发展生产脱贫、易地搬迁脱贫、生态补偿脱贫、发展教育脱贫、社会保障兜底工作中的职务犯罪案件等。对与扶贫开发相关的惠农领域发生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也将一并纳入专项工作,依法予以查办。
此外,检察机关还将与扶贫部门建立扶贫领域基础数据联通机制,扶贫部门的12317举报平台也将与检察机关形成有效衔接,扶贫部门收到的涉及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举报线索可直接移送检察机关审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