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民事侵权损害赔偿制度的重要内容,直接影响着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适用不同的赔偿标准将直接导致不同的赔偿结果。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被认为是侵权行为法中适用最广泛、最具有实践性的一个问题,但实践中会因标准的确定方式不同而引发各种赔偿纠纷。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确定
1、不同的户籍身份适用不同的赔偿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1》)第二十五条至第三十条的规定,人身遭受侵害后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的数额,原则上按照受害人的户籍身份而定,即城镇居民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赔偿,农村居民则按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赔偿,至于受害人在哪里工作、居住何处则在所不论。
2、不同的行政区划确定不同的赔偿标准。
由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经济发展水平存在较大差别,各省级行政区划内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各不相同,因此各省级行政区划内的赔偿标准也不尽相同,甚至有的计划单列市再单独制定赔偿标准。
3、不同的行业规定了不同的赔偿标准。
如近年来各地煤矿企业对死亡矿工的赔偿金普遍确定为20万元左右。2006年3月28日起施行的《国内航空运输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规定》对每名旅客的赔偿责任限额为人民币40万元。1994年出台,目前仍在施行的《铁路旅客运输损害赔偿规定》,将旅客身体损害赔偿金的最高额定为4万元。这意味着:假如三个来自同一地域、具有同样身份的人从甲地到乙地,分别乘汽车、火车、飞机,若因事故死亡,他们获得的赔偿金将大相径庭。
4、法官以自由裁量权确定赔偿标准。
一种情况是法官针对个案自由确定按城镇居民还是按农村居民的标准赔偿。另一种情况是在“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上标准不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2》)的有关规定,有的法官判决侵权人必须同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与“死亡赔偿金”或“残疾赔偿金”,有的法官仅判决赔偿“死亡赔偿金”或“残疾赔偿金”,不再支持“精神损害抚慰金”。
5、死亡赔偿标准往往低于伤残赔偿标准。
根据现行赔偿标准,农村居民的死亡赔偿金通常在10万元左右,城镇居民的死亡赔偿金一般在20万元左右。而伤残赔偿,除残疾赔偿金外,还有残疾辅助器具费、康复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各种费用,总计可能达到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元不等的费用。这种状况往往造成一些肇事者为了逃脱高额的伤残赔偿费用,抱着“宁死勿伤”的心态残忍地将受害人置于死地。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处理
人身损害赔偿纠纷的解决通常有三种解决途径,即协商、调解和诉讼方式。当发生人身损害,需要索求赔偿时,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调解或者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协商是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的;调解是经人民调解委员会来达成调解协议的;诉讼是到法院起诉,由法院进行判决的。
1、协商
协商是指当事人在自愿的基础上,对人身损害赔偿的权利人、义务人以及具体赔偿方式所达成的协议。
2、调解
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说服、疏导等方法,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民间纠纷的活动。经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达成调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共同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依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人民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有效,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诉讼
诉讼是指自然人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到人民法院,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方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损害赔偿是每一件人身侵权案件都面临的问题,可也正因为赔偿标准确定的方式不一,很多人抱着“撞伤不如撞死”的心态,所以为了更大程度的保护受害人在司法实践的操作中应改进和统一人身损害赔偿的一些赔偿项目和具体赔偿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