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是城市建设的主力军,但其劳动强度大、条件差,时间也较长,发生工伤的可能也大于其他职业。随着农民工工伤事故的日益增多,农民工工伤维权问题也越来越多的受到社会各界关注,不过农民工自身也应了解一些工伤索赔知识让索赔不再“难于上青天”。
农民工工伤难维权 法律援助历时2年终获赔偿
近日,湘潭县云湖桥镇一名因工受伤的农民工罗某终于等来了一纸获赔16万余元的终审判决书。湘潭县司法局云湖桥司法所的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以高度的责任感与使命感,成功维护了受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2014年12月,罗某受齐某雇佣在湘潭县云湖桥镇某粮站装粮谷,齐某口头承诺向其支付工钱150元/天。12月13日上午11时许,罗某正在汽车上装粮谷,不慎从4米高的粮谷上摔到地上,工友拨打120后,由云湖桥镇卫生院的救护车送院抢救,后因伤势严重被转院至湘潭市中心医院救治,花去医疗费用6万余元。2015年3月,罗某的伤情被湘潭市惠景司法鉴定所鉴定为一处五级伤残,三处十级伤残。齐某在支付了5000元治疗费后便置之不理,罗某无奈之下只能向司法所请求法律援助。
在了解到案件的基本情况后,考虑到罗某家庭经济困难,湘潭县法律援助中心决定对其提供法律援助,并指派云湖桥司法所工作人员为其办理。为了收集证据材料,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多次走访知情人,并来到事发现场调查取证。经过一审二审,通过法援工作人员的努力,法院最终判决被告齐某赔偿原告罗某16万余元,粮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云湖桥司法所负责人表示,下一步也将继续关注本案赔款执行情况,必要时帮助罗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确保赔款到位。(中国网)
农民工工伤索赔也能易如反掌
一个完整的工伤赔偿制度及与之相配套的工伤保险体系将会使工伤认定及赔偿得到很好的保障,而农民工也会在这一制度下轻而易举获得工伤赔偿。
属于工伤的情形
农民工是社会的弱势群体,他们一般从事着风险高且强度大的工作,并且随时面临着发生工伤的危险。可有很多网友并不知道农民工在工作时受伤是否属于工伤。而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工伤认定的办理
如果农民工确认自己属于上述工伤情形的话,可以由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按上述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还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发生工伤,需要劳动能力鉴定的,应由参保单位、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向所在地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主要包括:工伤认定决定书(或工伤证),工伤诊断证明,以及医院记载的有关负伤职工的病情、病志、治疗情况等资料(包括有关的放射材料等);具体为: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或《工伤证》的复印件 1份;
(二)被鉴定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1份、一寸照片2张;
(三)被鉴定人的病历、诊断证明、理化检验报告、 CT、X光片等诊疗资料的复印件;
(四)申请再次鉴定(确认)的,需提供初次鉴定结论通知书的复印件。
(五)工亡职工供养亲属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认),还需提供被鉴定人与工伤职工之间亲属关系的有效证明;
(六)法规、政策规定或劳动能力鉴定经办机构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工伤赔偿标准
当农民工经过以上鉴定后便可以依法获得相应的工伤赔偿项目,具体为:
(一)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项目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二)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并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2、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3、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三)造成死亡的赔偿项目
职工因工死亡的,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四)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
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要分不同情况而定。职工没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生活有困难的);职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实践中有一些公司并未为农民工缴纳工伤保险,若农民工发生工伤无法以工伤保险支付的话用人单位必须支付全部工伤保险待遇;若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所以农民工工伤索赔并非想象般困难,只要他们在索赔时注意收集与保留劳动关系证据,即使没有签订合同或没缴纳保险也可以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